@Override在这种情况下,我倾向于使用,以便在超类发生更改(完全删除方法或更改其签名等)时在子类中标记该方法。
唯一真正的区别是,如果没有注释,则如果更改或删除了超类/接口中的方法,则所讨论的实现将变成该类的“常规”方法。因此,如果仅为了履行合同而实施方法,则应添加注释。如果该方法在您的类中是有意义的,则无论任何已实现的接口或继承的抽象方法如何,您都不应添加它。

@Override在这种情况下,我倾向于使用,以便在超类发生更改(完全删除方法或更改其签名等)时在子类中标记该方法。
唯一真正的区别是,如果没有注释,则如果更改或删除了超类/接口中的方法,则所讨论的实现将变成该类的“常规”方法。因此,如果仅为了履行合同而实施方法,则应添加注释。如果该方法在您的类中是有意义的,则无论任何已实现的接口或继承的抽象方法如何,您都不应添加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