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名你的名字
Interface。
Truck。不是
ITruck因为它不是一个
ITruck而是一个
Truck。
InterfaceJava中的
an是
Type。然后你有
DumpTruck,
TransferTruck,WreckerTruck,CementTruck,等那个
implement Truck。
当你使用Interface代替子类时,只需将其转换为即可Truck。就像在List
所有现代Java IDE都标记了
Interfaces and Implementations(接口和实现),而没有这个愚蠢的符号就没有。不要
TruckClass说重言式和重言式一样糟糕
IInterface。
如果是实现,则为类。该规则唯一真正的例外(总是存在例外)可能是
AbstractTruck。由于只有子类会看到这种情况,因此你绝对不应将其强制转换为
Abstract类,因此它确实添加了一些信息,表明该类是抽象的,以及如何使用它。你仍然可以拿出一个比一个更好的名字
AbstractTruck,并使用
baseTruck或
DefaultTruck代替,因为abstract是在定义。但是,由于
Abstract类绝不应该是任何面向公众的接口的一部分,因此我认为这是该规则的可接受的例外。使构造函数
protected跨越这一鸿沟大有帮助。
而Impl后缀只是更多的噪音。重言式。任何不是接口的东西都是实现,甚至是部分实现的抽象类。你是否要Impl在每个班级的每个名称上加上这个愚蠢的后缀?
这
Interface是关于公共方法和属性必须支持的合同,它也是
Type信息。一切都实现
Truck是一个类型的
Truck。
查看Java标准库本身。你看
IList,ArrayListImpl,linkedListImpl?不,你看到
List和
ArrayList,和
linkedList。这是一篇关于这个确切问题的好文章。这些愚蠢的前缀/后缀命名约定都违反了DRY原则。
另外,如果你发现自己在增加
DTO,
JDO,
BEAN或者其他愚蠢的重复后缀的对象,然后他们可能属于一个包,而不是所有的后缀。正确包装的名称空间可以自我记录,并减少这些真正构思不当的专有命名方案中所有无用的冗余信息,而大多数地方甚至在内部都不以一致的方式坚持这些专有命名方案。
如果你想使自己的
Class名字唯一的是后缀
Impl,那么你需要重新考虑
Interface一下。因此,当你遇到的情况下,你可能有一个
Interface和一个
Implementation不是专门针对的情况下,
Interface你可能就不需要了
Interfa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