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它们实际上是不同的。您似乎认为这几乎是相同的。在代码中注册接收方时,必须在销毁应用程序时将其注销(实际上,在注册该接收器
Activity或
Service销毁接收方时)。另一方面,当您在清单中声明它时,即使您的应用未运行,也可以使它可用。
只是问问自己:两种方法中哪一种最适合您的需求?

好吧,它们实际上是不同的。您似乎认为这几乎是相同的。在代码中注册接收方时,必须在销毁应用程序时将其注销(实际上,在注册该接收器
Activity或
Service销毁接收方时)。另一方面,当您在清单中声明它时,即使您的应用未运行,也可以使它可用。
只是问问自己:两种方法中哪一种最适合您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