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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类的抽象构造函数是否有充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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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类的抽象构造函数是否有充分的理由

答案对于java是相同的:

没有理由为抽象类提供公共构造函数。我认为编译器不抱怨的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只是没有花时间来解决这个问题,因为它是公开的还是受保护的都没有关系。

除了直接子类,您不能从任何其他类调用抽象类的构造函数。

因此,为抽象类的构造函数的访问修饰符添加特殊规则不会为该语言添加有用的内容。


__看起来像是该规则的例外的 件事-如果抽象类仅定义了默认构造函数,则子类不必实现构造函数:这是合法的:

public abstract class A {  public A() {}}public class B extends A {}

因此,我们可以

B
通过调用来创建
new B()
-,但请注意,我们 仍然
创建了一个
B
而不是一个
A
。同样,构造器
A
是公共的还是受保护的也没关系。它只是不应该是私有的,但是编译器会注意到并抱怨…

实际上,我们调用一个“不可见的”公共默认构造函数

B
,对其进行简单
super()
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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