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量:
java中用final关键字来定义常量,常量被设定后,不允许再进行更改
常量定义格式
final
(1)当用final去修饰一个类的时候,表示这个类不能被继承
(2)被final修饰的方法不能被重写
(3)修饰成员变量必须要赋初值(直接赋值或全部在构造方法中赋值),而且是只能初始化一次。
(4)常量的名称通常是大写。
(5)为节省内存,一般会把常量声明为静态的(static)
(6)一般情况是和static关键字一起使用的
## 变量
1.在程序运行过程中值可以改变的量称为常量
2.成员变量(属性):在类中定义的变量:类体中可以直接书写的是 成员变量(属性)和方法
3.局部变量:在方法中定义的变量
4.变量是Java程序中最基本的存储单元;变量必须先声明再使用(强类型)
## 变量作用域
* 变量被定义为只在某个程序块内或只在方法体内部有效,这种类型的变量通常被称为"局部变量",局部变量的作用范围有限,只在相应的方法体内或程序块内有效,超出程序块,这些变量无效。
* 局部变量在使用之前必须被初始化,也就是至少被赋值一次。
* 声明一个变量后,声明语句到所在作用域结束的这部分程序为此变量的有效范围。在某个作用域内声明的一个变量后,该
变量就成为了局部变量,出了变量作用域,该变量即不能再被访问。另外,在一个确定的域中,变量名必须是唯一的。
## 注释
***单行注释***:使用“//”进行标记,用于对某行代码进行注释。可尾随在某行代码后,也可以单独成一行。
***块注释***:使用“”进行标记,通常用于注释多行代码或用于说明文件、方法、数据结构等的意义与用途。
***文档注释***: 文档注释使用“”进行标记,并写入javadoc文档。注释文档将用来生成HTML格式的代码报告,所以注释文档必须书写在类、域、构造函数、方法,以及字段(field)定义之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