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遇到的问题是
true默认情况下的可加性。您的教程具有误导性,因为它说:
默认情况下,log4j2日志记录是累加的。这意味着当使用特定记录器时,还将使用所有父 记录 器。
其实它并 没有 意味着所有父 记录器 将被使用,这意味着所有的 附加目的地
父记录器将被使用。您应该阅读log4j2手册,尤其是有关可加性的部分。
在手册的可加性部分中,有一个带有一些解释的示例:
请注意,来自com.foo.Bar的跟踪消息出现了两次。这是因为首先使用与记录器com.foo.Bar关联的附加程序,该附加程序将第一个实例写入控制台。接下来,引用com.foo.Bar的父级(在本例中为root记录器)。然后将该事件传递到其
appender ,后者还将写入控制台,从而导致第二个实例。这称为可加性。
将可加性设置为
true(默认情况下),子记录器接受的任何事件都会传递给所有父记录器的附加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