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仅介绍CSS 2.1规范本身的链接,以及浏览器 应 如何计算特异性:
CSS 2.1第6.4.3节:
选择器的特异性计算如下:
- 如果声明的来源是’style’属性而不是带有选择器的规则,则计数为1,否则为0;否则(= a)(在HTML中,元素的“
style”属性的值是样式表规则。这些规则没有选择器,因此a = 1,b = 0,c = 0和d = 0。)- 计算选择器中ID属性的数量(= b)
- 计算选择器中其他属性和伪类的数量(= c)
- 计算选择器中元素名称和伪元素的数量(= d)
- 特异性仅基于选择器的形式。特别是,即使将id属性定义为“ ID”,形式为[[id = p33]”的选择器也被视为属性选择器(a = 0,b =
0,c = 1,d = 0)在原始文件的DTD中。将四个数字abcd(在基数较大的数字系统中)连接起来可得出特异性。
如果特异性相同,则CSS 2.1第6.4.1节生效:
- 最后,按指定的顺序排序:如果两个声明的权重,来源和特异性相同,则以后者为准。导入的样式表中的声明被视为在样式表本身中的任何声明之前。
请注意,这里所说的是样式的定义时间,而不是使用时间。如果类
.a和
.b具有相同的特异性,则以 样式表中 最后定义 的那个 为准。
<p >...</p>而
<p >...</p>将同样的风格,根据定义顺序
.a和
.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