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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对象三大特性--继承

Java 更新时间: 发布时间: IT归档 最新发布 模块sitemap 名妆网 法律咨询 聚返吧 英语巴士网 伯小乐 网商动力

面向对象三大特性--继承

面向对象三大特性--继承

public class Student extends Person{
    
}
  • 在Java中,所有的类,都默认直接或间接继承Object

  • Java中只有单继承,没有多继承

  • 子类继承了父类,就会拥有父类的全部方法

  • super 子类调用父类中的属性或方法(私有无法被继承)

  • super()调用父类的构造器,必须要在子类构造器的第一行

  • this 调用类中自己的属性或方法

  • super和this不能同时调用构造方法

  • 重写的是方法重写,和属性无关,@override

  • 重写:需要有继承关系,子类重写父类的方法,执行子类的方法

    • 方法名必须相同
    • 参数列表必须相同
    • 方法体不同
    • 修饰符: 范围可以扩大 public>protected>default>private
    • 抛出的异常:范围可以被缩小,但不能扩大 : ClassNotFoundException–>Exception(大)
    • 重写原因: 父类的功能,子类不一定需要,或者不一定满足!
    public class B {
        public  void test(){
            System.out.println("B=>test");
        }
    }
    
    public class A extends B {
        @Override
        public void test() {
            super.tes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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