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接到财务用户反映在银企直联付款业务中出现“收付最少金额仍未达到”的提示,而该笔支付的付款金额确实很小,只有几分钱而己。
从提示中的逻辑不难推测,收付最少金额仍未达到,肯定是有收增最少金额的设定。经过一番搜索,找到后台事务FBZP维护支付程序定义来进行配置,进入到付款公司码;
接下来,找到对应的公司代码后进去;
在“付款公司代码”视图中可以控制控制数据中有最少金额的设定,由于中文翻译可以造成歧义,我又进入英文系统并放上一张截图对比;所以上面的“付款最少金额”实际应是“应收款最少金额”;
原金额设定是人民币1元,所以在前面的问题就找到答案了。将此处金额按需要更改一下就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