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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模式六大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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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模式六大模式

设计模式六大原则
  • 一、单一职责原则(SRP)
  • 二、开放-封闭原则
  • 三、依赖倒转原则
  • 四、迪米特法则(LoD)
  • 五、里式替换原则(LSP)
  • 六、接口隔离原则(ISP)

一、单一职责原则(SRP)

单一职责原则,就一个类而言,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如果一个类承担的职责过多,就等于把这些职责耦合在一起,一个职责的变化可能会削弱或者抑制这个类完成其他职责的能力。这种耦合会导致脆弱的设计,当变化发生时,设计会遭受意想不到的破坏。

二、开放-封闭原则

开放-封闭原则:软件实体(类、模块、函数等等)应该可以扩展,但是不可修改。
对于***扩展***是开放的,对于***修改***是封闭的。
开放-封闭原则是面向对象设计的核心所在。遵循这个原则可以带来面向对象技术所声称的巨大好处,也就是可维护、可扩展、可复用、灵活性好。开发人员应该仅对程序中出现频繁变化的那些部分做出抽象,但是,对于应用程序的每个部分都刻意进行抽象同样不是一个好主意,拒绝不成熟的抽象和抽象本身一样重要。

三、依赖倒转原则

***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要针对接口编程,不要针对实现编程。
依赖倒转原则:
1.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底层模块,两个模块都应该依赖抽象。
2.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
、依赖倒转其实可以说是面向对象设计的标志,用哪种语言编写程序并不重要,如果编写时考虑的都是如何针对抽象编程而不是针对细节编程,即程序中所有依赖关系都是终止与抽象类或者接口,那就是面向对象的设计,反之就是过程化的设计了。

四、迪米特法则(LoD)

迪米特法则也叫做最少知识原则。
迪米特法则(LoD),如果两个类不必彼此直接通信,那么这两个类就不应当发生直接的相互作用。如果其中一个类需要调用另一个类的某一个方法的话,就可以通过第三者转发这个调用。
迪米特法则首先强调的前提是***在类的结构设计上,每一个类都应当尽量降低成员的访问权限***,也就是说,一个类包装号自己的private状态,不需要让别的类知道的字段或行为就不要公开。
***迪米特法则的根本思想是强调了类之间的松耦合。***类之间的耦合越弱,越有利于复用,一个处于弱耦合的类被修改,不会对有关系的类造成波及。

五、里式替换原则(LSP)

里式替换原则(LSP):子类型必须能够替换掉他们的父类型。***一个软件实体如果使用的是一个父类的话,那么一定适用于其子类,而且它觉察不出父类对象和子类对象的区别,也就是说,在软件里,把父类替换成它的子类,程序的行为没有变化***正是有了里式替换原则,使得继承复用成为可能,只有当子类可以替换掉父类,软件单位的功能不受影响时,父类才能真正被复用,而子类也能够在父类的基础上增加新的行为。
正是由于子类型的可替换性才使得使用父类类型的模块在无需修改的情况下就可以扩展。

六、接口隔离原则(ISP)

接口隔离原则:客户端不应该依赖它不需要的接口;一个类对另一个类的依赖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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