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一个方法或者变量需要初始化加载,或者是经常被调用的时候可以加上static
- static变量存在的意义就是不需要实例化某个类就可以调用 ,例如Integer中的静态方法,Integer.parseInt。而不用static修饰,则需要创建实体化对象,然后通过对象去使用方法属性等。
- 不应该用static修饰,因为name是独属于一个对象的,每个对象有不同的名字。使用应该通过对象去调用。
- 寻找其中的名词和动词,对于名词可以考虑作为类或属性,对于动词可以考虑作为方法。
- JAVA具有包的管理机制,可以通过根据类的功能来将它们分类到不同的包中,然后在调用的时候根据包来调用相应的类。
变量命名、类命名、方法命名、常量命名、包命名、代码格式、OOP规约。
- 变量命名:代码中的命名均不能以下划线或美元符号开始,也不能以下划线或美元符号结束。严禁使用拼音与英文混合的方式,更不允许直接使用中文的方式。
- 类命名:类名使用 UpperCamelCase 风格,必须遵从驼峰形式,但以下情形例外:DO / BO /
DTO / VO / AO - 方法命名:方法名、参数名、成员变量、局部变量都统一使用 lowerCamelCase 风格,必须遵从
驼峰形式。 - 常量命名:常量命名全部大写,单词间用下划线隔开,力求语义表达完整清楚,不要嫌名字长。
- 包命名:包名统一使用小写,点分隔符之间有且仅有一个自然语义的英语单词。包名统一使用
单数形式,但是类名如果有复数含义,类名可以使用复数形式。 - 代码格式:大括号的使用约定。如果是大括号内为空,则简洁地写成{}即可,不需要换行,左小括号和字符之间不出现空格;同样,右小括号和字符之间也不出现空格。采用 4 个空格缩进,禁止使用 tab 字符。
- OOP规约:避免通过一个类的对象引用访问此类的静态变量或静态方法,无谓增加编译器解析成
本,直接用类名来访问即可。所有的覆写方法,必须加@Override 注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