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争创质量强市活动,全面提升我区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生态环境质量的整体水平。到年,其总体水平将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部分领域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工业和企业产品整体水平将满足国内外市场的竞争需求,努力满足全社会多层次、高水平的质量需求,力争获得质量强市先进区称号。
二。活动安排
全区集中争创质量强区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1)活动准备阶段:下发《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争创质量强市先进区活动的通知》,召开争创质量强市先进区活动联席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2)活动实施阶段:对我区年度名牌获奖企业进行表彰奖励。各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要按照《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争创质量强市先进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北政发121号)中的任务分解和考核指标,逐项落实。向市政府名牌办提交争创市区质量强市工作总结和申报材料。
(三)检查验收阶段:全区争创质量强市先进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成员单位进行检查督导,向各成员单位下发检查验收通知,做好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全力迎接检查验收。
三。活动分工
(一)质监分局要认真履行质量发展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职责,从源头抓起,督促企业加强标准和计量工作。积极组织开展质量兴企活动,进一步加大质量知识普及力度,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鼓励和引导企业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和质量体系认证。做好名牌产品和名牌服务企业的培育、推荐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特种设备、食品、建材、农产品和国家实施强制性认证的产品的监督管理,加大对不合格企业的监督整改力度,对质量问题严重的企业进行通报、曝光和行政处罚,对个别质量问题严重且拒不整改的企业会同工商部门予以撤销。认真落实打假责任制,积极组织联合打假、专项打假和日常打假行动,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网络,有效保障特种设备食品质量安全。
(二)区政府新闻办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3)区中小企业促进局等部门要做好辖区内工商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对企业负责人和员工进行质量意识和质量法制教育。抓好企业技术改造和产品结构调整,引导企业广泛发展质量兴企,实施名牌战略,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深入推进“百店无假货”活动,加强商品和服务诚信检查,严厉打击商业欺诈,提高商业企业商品和服务质量。
(4)工商分局要加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依法实施商标监管,积极开展“驰名”、“著名”商标推荐和管理,查处假冒伪劣商标等侵权行为,依法实施合同监管,严厉查处合同欺诈行为,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命名活动,深入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食品流通环节质量监管和市场商品质量监督监测,加大打假维权力度,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
(5)区卫生局要加强公共卫生宣传和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医疗市场整治力度,全面提升全区医疗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6)环保分局要认真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和工业“三废”治理,严格执行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实施环境体系认证,巩固和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七)区科技局应积极引导区内企业应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为提高产品质量、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提供支持,加快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的进程。
(八)区安监局要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提高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质量,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九)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要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和化妆品市场质量监管,严格餐饮服务行业卫生监管,加强畜产品检验检疫,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为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活、健康、安全环境。
(10)区财政局应根据“争创质量强市先进区活动”的实际需要给予资金支持。
(十一)区国税局、地税局要加强内部管理,大力依托信息技术,不断增强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名牌申报中的相关事宜。
(十二)公安机关要与质监、工商、卫生等行政部门密切配合,查处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对采取极端行动阻碍执行公务或暴力抗法的事件,要及时果断处理。
(十三)区旅游局应组织推进本辖区各旅游景区旅游服务标准化活动,进一步提高旅游景区服务质量,提升服务形象。
(十四)区交通局要切实做好辖区内货物运输企业的规范管理和安全运营工作,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15)各街道办事处要把“争创质量强市先进区”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做好辖区“争创质量强市先进区”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假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推进辖区各行业质量工作,为争创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建质量强市先进区的任务已列入城市考核指标。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争创质量强市先进区活动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了争创质量强市先进区活动领导小组(北政办117号)。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提高对开展争创质量强市先进区活动重要性的认识,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领导,精心开展工作,切实把争创质量强市先进区的各项工作抓紧抓好,确保年底我区争创质量强市先进区活动取得优异成绩。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争创质量强市先进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北政办121号)要求,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研究相应政策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突出重点,细化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对照《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争创质量强市先进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北政办121号)中的质量强市先进区评定标准,对涉及各自职责的评定标准项目,逐项准备相应材料,于2008年9月26日前报送质量强市先进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确定一名领导和联络员负责争创活动,并于9月9日前将名单报送质量强市争创先进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争创质量强市先进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活动要求,加强督促检查,督促各部门狠抓落实,确保争创质量强市先进区活动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