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大部署,进一步巩固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三项行动”,提高政府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杜绝重特大事故,防止一般事故,积极促进我局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和素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的落实。
三。工作范围和内容要求
(1)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对象范围是村委会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等工矿企业;
2、道路交通等交通运输业和农机、水利等企业;
3.商业(城市)场所、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网吧、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
4.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建设项目和设施;
6.易遭受自然灾害的企业、单位、居民区和场所;
7.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企业和单位;
近年来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2)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重要内容。
1.执法行动。对下列行为进行调查登记,向区安监局举报,协助区级部门执法:
(一)无证或者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施工的;
(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建设的;
(三)隐瞒生产安全事故的;
(四)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者无证上岗的;
(六)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七)其他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
2.治理行动。严格控制以下行为:
(一)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工作环境和劳动防护用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二)特种设备和危险性较大的危险品的储存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且未按规定进行检验的;
(三)受自然灾害威胁,未采取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和修订演练不及时,自救装备配备不够,使用培训不够;
(六)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七)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9)区政府、办事处确定的企业、单位安全隐患挂牌督办不到位的。
3.宣传教育。重点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一)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增强全民安全法律意识;
(2)宣传安全发展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三)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建设;
(4)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公布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科技周”等宣传教育活动;
(6)改革企业相关用工制度,推进实施“招改招生”,加大委托学校培训劳动者安全技能的力度;
(7)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做好新员工安全教育,加强全员技能培训。
四。职责分工
(1)街道安监办负责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由街道安监办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三大行动”;
(三)超市、歌舞厅、网吧、宾馆、招待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建筑、地下空房间等单位和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4)城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建筑行业和城市燃气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5)安全监管办负责组织实施厂(场)内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6)农业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农机、渔业、水利等行业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七)社会事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网吧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八)由公共卫生管理站负责组织实施“六小行业”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7)包村部负责组织实施各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动词 (verb的缩写)时间分割
“三项行动”要贯穿于村、企、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时,要结合安全生产法律的特点,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工作。
第一阶段:落实计划,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各村、各单位、政府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做好组织动员,把具体实施意见落实到位,按照“三项行动”的内容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二阶段: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各村、各单位、政府部门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突出重点单位和行业(领域),建立工作档案,建立重大隐患公告、挂牌督办、跟踪管理、逐项整改撤销制度,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生产经营行为,依法关停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进行分类登记、评估分级,制定安全隐患的进度计划、预期目标、任务分配、责任落实和完成时限。
我们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强化建筑、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爆炸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违法行为,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强化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加强和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安全运输、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建筑施工安全等专项整治措施,有效防范和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
3.落实汛期防洪、防塌、防雷等措施,严密防范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4.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进一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加强岗前培训,推进职业安全教育,促进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高。
第三阶段:深化“三项行动”,巩固扩大成果。
各村、各单位、政府部门要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开展各自的“回头看”,弥补前期工作的差距,审核验收,总结汇报。
1、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漏,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2.街道安监办将对各村、各单位、机关各部门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各村、各单位、机关各部门于每月30日前将“三项行动”开展情况上报安监办。
不及物动词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根据自身职责严格组织实施“三项行动”,落实责任制定措施。要全面掌握辖区内重点单位、重点隐患情况,切实消除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同时落实治本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力维护辖区安全稳定。确保安全生产。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管。各职能部门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抓住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开展公众聚集场所、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中小学幼儿园等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并宣传、检查、整改,防止死灰复燃。
(三)分工负责,加强合作。要按照“行业主管、条块结合、个人负责”的原则,密切配合,全面开展工作。各部门要认真组织人员对所辖村庄和行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坚决杜绝走过场、搞形式的现象。
(4)加强舆论引导。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三项行动”的目标、范围、重点和要求,广泛发动群众,增强“三项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和事故隐患,不断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活、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