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 x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X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本茶具销售合同,条款如下:
1.销售对象:仿古茶具100组,残次品100组。(款式和规格分别列出)
二。价格:每组精品X元整,每组次品X元整,共计X元整。
三。交货地点:甲方公司所在地或其指定地点。
四。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乙方应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和组数如期交货。如有延误,乙方应支付滞纳金2 ‰的违约金,乙方不得有异议。
5.结算费用:运输费和包装费原则上由乙方承担,但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不在X市X县范围内,按实际里程酌情收取每公里X元的送货费。
6.甲方或其指定的收件人收到第一条中的茶具后应立即接收。茶具如有瑕疵,应在收到后七天内书面通知乙方更换,逾期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七。甲方凭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和送货单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作者:
买方(甲方):x x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x x x
地址:
统一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码:
卖方(乙方):x x陶瓷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x x x
地址:
统一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码:
X x x x年x月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