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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

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_ _ _ _ _ _ _ _;邮政编码_ _ _ _;法定代表人:姓名_ _ _ _;职位名称_ _ _ _ _。

受让方:_ _ _ _ _ _ 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_ _ _ _ _;邮政编码_ _ _ _;法定代表人:姓名_ _;职位名称_ _ _ 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根据本合同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内。

第三条乙方根据本合同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但是,不得开展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许可的活动。乙方有义务依法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土地。

第二章定义

第四条本合同中使用的具体术语定义如下。

1.“地块”是指甲方根据本合同向乙方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区域,即本合同第五条定义的区域。

2.“总体规划”是指经中国政府批准的开发区开发建设的总体规划。

3.“地块开发规划”是指根据总体规划编制并经中国政府批准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区域内各项建设的具体布局和安排。

4.“公共设施”是指根据地块开发规划对地块进行综合开发建设,并已建成的给排水、供电、供热、道路、通讯等设施。

第三章土地出让的范围、面积和期限

第五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_ _ _ _ _ _ _市。(见附录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第六条第五条所称总用地面积为_ _ _ _平方米。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年。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颁发之日起。

第四章土地利用

第八条根据经批准的总平面图,本合同项下出让的土地将建立一个工业区(综合区),主要用于启动和经营工业项目(建设项目),也允许一些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注: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九条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照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第十条在出让期间,如需改变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土地用途,应取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经甲方同意,按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土地费用及支付

第十一条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第三方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费、土地使用费和土地增值费(税)。

第十二条该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人民币_ _ _ _ _ _ _ _ _ _元

第十三条本合同双方签订后_ _ _ _ _日内,乙方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形式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 _ _%,共计人民币_ _ _ _ _ _ _ _ _ _元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 _ _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逾期未支付全部费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赔偿。

第十四条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 _ _ _ _日内,按规定办理土地登记手续,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五条乙方同意从_ _ _ _ _ _ _年起逐年支付土地使用费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土地使用费为每年每平方米人民币元(美元或HKD等。 ).

第十六条乙方同意以美元(港币等)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其他费用。)(注:视具体情况而定)。

美元(港币等)之间的汇率。)而人民币是按合同签订当日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买入价和卖出价的中间值计算的。

第十七条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前或当日将本合同要求的费用汇入甲方银行账户。银行名称: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银行名称

甲方银行账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 _ _ _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因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导致的迟付费用,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土地使用权转让

第十八条乙方有权在实施地块开发计划并完成所有公共设施建设形成工业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条件(或完成公共设施建设并建设一般工业厂房、配套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及其他地面建筑,或投资额达到总金额的_ _%或根据具体情况)后,转让(包括出售、交换、赠与)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土地的剩余使用权。

第十九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

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条乙方应在转让前_ _天通知甲方。转让合同签订后_ _ _ _日内,双方应将经公证的转让合同原件及相关附件送交甲方,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更换土地使用证,并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缴纳土地增值费(税)。

第二十一条自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及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

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甲方和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并按规定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第七章土地使用权出租

第二十三条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完成该地块全部或部分公共设施建设,并建成一般工业厂房及配套生产生活服务设施等地上建筑物后,有权作为出租人将本合同项下该地块剩余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租给承租人。

第二十四条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的,出租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出租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八章土地使用权抵押

第二十七条乙方有权将本合同项下剩余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一个或多个抵押权人。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订的抵押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每笔抵押所担保的债务必须是乙方为本合同项下土地开发所承担的债务。

第二十八条乙方应在抵押前_ _ _天通知甲方。抵押合同签订后_ _ _日内,乙方应将经公证的抵押合同、经公证的借据(或借款协议)及由此取得的相关附件原件送交甲方,并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抵押权人或者第三人按照有关规定处分抵押财产,取得抵押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在抵押权实现后_ _ _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二十九条抵押权人或根据第二十八条代替乙方的第三人享有并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章期限届满

第三十条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甲方有权无偿收回租赁土地的使用权,取得土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使用者应当交回土地使用证,并按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土地,须在期满前_ _ _日向甲方提出续期申请,经甲方同意,在确定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出让金等条件后签订续期合同,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期限内,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租赁土地使用权,并根据土地使用者的使用年限和土地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补偿。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三条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部分或全部履行合同,不承担责任。但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当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四条如遇不可抗力,一方应在_ _小时内以信函或电报(电传或传真)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_ _天内向另一方提交报告,说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原因。

第三十五条除非国家法律有明确规定,其后的立法或变更对本合同无追溯效力。

本合同可根据后续立法或法律变化进行修改和补充,但必须在提交书面申请并经双方签字后实施。

第二章XI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视为违反合同。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另一方因违约而造成的所有直接和可获得的利益的损失。

第三十七条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延迟取得土地使用权,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相应顺延。因延误造成的损失索赔应按照本合同第36条处理。

第三十八条乙方如未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则从逾期之日起,每天应支付应付款项的_ _ _ _%的滞纳金。

第三十九条乙方未按开发计划建设土地或连续两年不投资开发建设的,除本合同第三十六条规定外,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四十条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和要求内完成公共设施建设的,应在规定的竣工日期前不少于_ _ _天通知甲方。如甲方认为有必要,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竣工日期;如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甲方,或甲方有理由认为上述延期理由不能成立且不同意延期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权。部分土地使用权占全部土地使用权的比例等于未开发的公共设施占全部所需公共设施的比例。

第四十一条土地使用证签发后,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乙方未能在_ _ _年内招徕和安排土地上的所有建设项目,应至少在规定日期前_ _ _天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本合同规定的建设期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否则甲方有权无偿增加或安排项目土地使用权。

第十二章通知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项下要求允许的通知和通讯,无论以何种方式送达,均在实际收到时生效。双方的地址应为:

甲方:乙方:

法定名称_ _ _ _ _ _ _ _;法定名称_ _ _ _ _ _ _ _;

法定地址_ _ _ _ _ _ _ _;法定地址_ _ _ _ _ _ _ _;

邮政编码_ _ _ _ _ _ _ _ _;邮政编码_ _ _ _ _ _ _ _ _;

电话号码_ _ _ _ _ _ _ _;电话号码_ _ _ _ _ _ _ _;

电_ _ _ _ _ _ _ _ _;电_ _ _ _ _ _ _ _ _;

false _ _ _ _ _ _ _ _ _;false _ _ _ _ _ _ _ _ _;

任何一方均可变更上述通知和通讯地址,并应在变更后_ _ _日内将新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四十四条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书写,两种语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两种语言之间有任何差异,以中文为准。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签订于_ _ _ _ _ _ _ _ _ _ _年月日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省乙方:_ _ _ _(盖章)

(自治区、直辖市)_ _ _ _

市(县)土地管理局(盖章)

法定代表人:_ _ _ _(签字)法定代表人:_ _ _ _(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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