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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进场经营合同,上海市买卖合同

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进场经营合同,上海市买卖合同

合同号:

市场经理(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邮政编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住所:

邮政编码:电话:

场内经营者(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邮政编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住所:

邮政编码: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租赁场地经营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市场经营场所(摊位)的租赁

甲方将位于1号的市场经营场所(摊位),面积为平方米,附带配套设施,出租给乙方使用(以乙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年。

第三条租金及其支付时间和方式

1.租金

经营场所(摊位)租金为(人民币)壹亿元整。

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调整租金。

2.付款时间和方式

租金按(月)(季)(年)结算,乙方每(月)(季)(年)日向甲方支付。

第四条现场交货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应将经营场所(展位)及相关设施交付乙方验收使用。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促进乙方遵纪守法、文明经商的权利;

2.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违规员工;

(二)甲方的义务。

1.有租赁经营场所(摊位)的经营范围,并核验乙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及各类业务;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日常运营的基本条件和相关设施,同时加强日常设施的维护;

3.故意改变市场用途和布局,无故干扰乙方正常经营;

4.要制定消费者投诉接待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做好记录,依法严肃处理;

负责该房屋及其提供的设施的正常维修,或委托乙方代为维修,维修费用将折算为租金;

6.在此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租赁房屋,必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剩余租赁期应收租金金额的%计算,相关预收费用予以退还。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1.在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经营范围内自主经营;

2.甲方未按规定使用租赁的经营场所(摊位),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3.甲方书面同意有权维修租赁的经营场所(摊位);

4.有权拒绝甲方的各种不合理要求,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二)乙方的义务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营业执照应当悬挂在租用的经营场所(摊位)的显著位置;

2.经营的商品从合法渠道进货,并提供正规的产品合格证明和进货凭证。不得销售假冒伪劣或者国家明令禁止的商品;

3.应向购买者出具由本市税务部门监制的统一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

4.因乙方原因造成租赁经营场所(摊位)及相关设施损坏的,乙方应恢复原状或承担修复费用或赔偿损坏部分;

租赁期内,如乙方因特殊情况需要退租,必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剩余租赁期应付租金的%计算。

第七条合同终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1.租赁期间,因非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和许可证,或因从事非法经营活动被有关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2.市场管理系统,销售掺杂使假商品或国家明令禁止的商品,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3.经甲方同意,将经营场所(摊位)转租或转让给第三方;

4.乙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经营场所(摊位),经甲方书面通知后仍未改正的;

未能支付租金、水电费等。因为。几天。

6.

7.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1.改变经营场所(摊位)的位置和布局,影响乙方经营的;

2.改变市场经营场所(摊位)用途,影响乙方对租赁经营场所(摊位)的使用。

3.

4.

第八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合同,信守承诺。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将以年租金的%作为违约金。

如乙方未能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就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收取月租金%的滞纳金。

第9条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导致经营场所(展位)不适合使用或租赁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应将相关预付费用返还乙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续租

(1)租赁期满后,乙方要求继续租赁该场地经营场所(摊位)的,应在租赁期满前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书面答复是否同意续租。如甲方同意续租,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如甲方未能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作出书面答复,则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不定,租金与本合同相同。

(二)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第十一条经营场所(摊位)返还。

如租赁期满无法续租或因解约等原因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应在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日内将甲方提供的租赁经营场所(摊位)及配套设施以良好和适宜的状态归还给甲方。如乙方拒绝返还,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调解,或按以下方式解决:

1.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1.如果租赁期内场地所有权发生变更,乙方根据本合同享有的租赁权利不受影响。

2.对于食品卫生安全商品,乙方同意甲方按照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对商品进行抽样检验;如检测不合格,甲方应负责销毁或按有关规定处理,由此产生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3.

4.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市场经理(甲方):(签字或盖章)场内经营者(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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