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合同是青岛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和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青岛市房地产转让办法》共同制定的示范文本。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或者参照示范文本订立买卖合同。二。除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和销售公房外,其他所有房地产交易均适用本合同。三。本合同中空栏在买卖双方约定后如实填写;【】内容为并列选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会划掉;四。双方应本着自愿协商、公平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不动产买卖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涉及标的物数量大,专业性强,法律规范多。双方在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共有人的权利。不动产的权利登记分为专有所有权和共有所有权。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所有权人共同拥有同一不动产。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房产证上的共有人应当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原职工已购公有住房出售的,应由参加房改时与其同住的成年人在本合同附件五的相关关系中同意出售,并签字盖章;因故不能在合同上签字盖章的,应当出具其他同意出售的证明。房产出售前,房产证上的权利人应当与其配偶达成一致意见。出售后配偶提出异议的,由权利人承担法律责任。2.存款。合同保证金是双方履行合同的保证,双方可在附件3的支付协议中约定保证金的数额和支付日期。3.房屋交接是指出卖人按照约定的日期和方式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验收的过程。双方应在本合同第四条中明确交付和验收日期并选择交付方式。出卖人出售原购买的商品房的,开发公司提供的《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一并转让给买受人,买受人享有“两书”约定的权益。4.住房质量。质量条款是买卖合同的必备内容,买卖的房屋应当能够维持其正常使用功能。超过合理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产权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鉴定。5.房产买卖合同签订前,买受人应向房产交易中心咨询房产买卖的登记(备案)资料,查看房产买卖是否存在产权纠纷及其他权利限制,维护自身权益。6.买卖租赁房屋的,出卖人应当在出售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买受人购房后应当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承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7.出卖人买卖抵押房地产时,应当事先书面通知抵押权人,就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将房地产抵押的事实告知买受人。8.房地产出售后的土地使用权(1)住宅房屋出售时,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其中,房地产权属证书注明土地使用年限的,应在本合同第三条第(一)项如实填写。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花园洋房出售时,买受人应向市或区、县房产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出让金,并选择本合同第三条第(二)项。(2)非住宅房屋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出售时,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当事人应选择本合同第三条第(一)项,其中,房地产权属证书注明土地使用年限的,应如实填写。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买受人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当事人选择第三条第(2)项。除上述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国有土地租赁、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等其他土地有偿使用形式。属于此范围的,当事人应当在第三条第(三)项中约定。9.集体土地上房屋买卖的对象。集体土地上的住宅只能出售给房屋所在乡(镇)范围内具备建设住宅申请条件的个人,不得依法征收。非住宅房屋只能出售给房屋所在乡(镇)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体经营者。10.住房户口迁移。除了房屋交接和权利转移外,房屋中的原住所是否及时迁出也会影响合同的履行。当事人可以在补充条款中约定户口迁移条款。11.交付维修基金。根据《青岛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房地产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当事人应当将房地产过户情况书面告知业主管理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单位,并办理房屋维修基金更名手续,交付账户内的结余维修基金。当事人可以在补充条款中约定。5.为保护买卖双方权益,防止非法房地产中介侵害当事人权益,委托具有房地产经纪资格的专业公司提供代理、中介介绍等服务的,委托中介介绍、代理的房地产经纪公司应当在附件6《中介介绍、代理等中介服务书》上签字盖章;其中,委托人应当在第一条明示中介人介绍的房地产经纪公司和执业经纪人的有关信息,如与经纪公司、经纪人发生纠纷,可以作为投诉的依据;不及物动词为便于当事人订立买卖合同的补充条款,拟定以下范例,当事人可根据需要自由选择。未经当事人选择,该示例将不作为合同的内容。房地产担保条款示例: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不存在产权纠纷和他人主张权利的情况。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同意甲方按以下条款处理该房地产已有的权利负担:(1)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与抵押权人或其他权利人办理他项权利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注销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二)在抵押权人或其他权利人书面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承认并继承该权利,并同意办理变更登记。户籍条款举例:甲方承诺自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日内,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原户籍迁出手续。如甲方未及时迁出户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七。《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了仲裁或审判制度。合同当事人一旦选择仲裁,就意味着不能再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如果合同双方不愿意仲裁,愿意向法院起诉,请划掉合同第十三条。八。本合同示范文本可向房地产交易中心购买。
青岛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卖方(甲方):买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无经纪机构居间】【通过某公司居间(房地产经纪人:,经纪人执业证号:)】,乙方接受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情况如下:(1)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证号为:;(二)该房地产位于青岛市[路][巷][新村][支农]号房。(位置:)房屋类型:;结构:;(3)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该房屋占用面积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为平方米。(4)房屋平面图和房产四至界线(附件1);(5)该房屋占用的土地权属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 [划拨] []方式取得;(六)随房屋转移的设备(非附属设备)和装饰(附件二)。(七)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关系)见附件五,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地产的权属状况、设备、装修及相关关系,乙方完全了解甲方转让房地产的具体状况,并自愿购买该房地产。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壹仟万元整。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附件三)中明确约定。乙方支付房款时,甲方应出具符合税收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款办理。(1)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自至。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转让合同中载明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如【不需办理】【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则【甲方】【乙方】应按规定【将房地产转让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三)第四条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应提前腾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天内检查该房屋及其装修和设备。验房后,[签署房屋交接书] [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钥匙] []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五条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若本合同附件二所列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全部被损坏或拆除,甲方应按被损坏或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的【估价倍数】【价值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乙方][委托]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过户手续。上述房地产权利的转让日期以[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该房地产转让申请的日期为准,但房地产交易中心依法决定不转让该房地产的除外。甲方承诺积极协助乙方或委托他人办理过户。如甲方故意拖延或未能及时提供相关资料,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第十条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占有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占有权转移】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气、通讯费等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的约定支付。[权利转移][占有权转移]后使用该房地产所发生的费用应按本合同附件四的约定支付。
第九条如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付款,甲乙双方同意按下款处理。1.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如果乙方逾期付款,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催款通知之日起日内仍未付款,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天内没有提出异议,本合同将终止。甲方可从乙方已付金额中扣除乙方已付逾期违约金的%,余额退还乙方,若已付金额少于违约金,乙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日内向甲方支付。如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且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由乙方据实赔偿。第三,
第十条如甲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交付上述房地产(包括房地产交接和房地产权利转移),甲乙双方同意按下款处理。1.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二。如甲方逾期交付该房地产,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日内未交付该房地产,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如果甲方在接到通知后天内未提出异议,本合同将终止。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日内将已收款项及利息退还乙方(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之日止),并按已收款项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付违约金的,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由甲方据实赔偿。第十一条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协商达成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是买卖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果本合同的补充条款与主条款不一致,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管辖。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愿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划掉此条款)。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各执一份。填钱(糊线)(加盖缝纫印章的地方)
附件1:房屋平面图及房产四至界线(粘贴线)(盖章处)
附件2随房屋同时过户的设备及装修(裱糊线)设备:装修:
附件3付款协议(粘贴线)(骑马钉盖章)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于年月日支付总房款的%作为定金。最后付款的时候会作为房款。乙方应于[前一天][后一天]支付人民币(大写):。乙方应于[前一天][后一天]支付人民币(大写):。
附件4物业管理费、水、电、煤、电信等费用缴纳情况(贴线)(加盖公章)
除以下应由甲方和乙方支付的费用外,在【权利转移】【占有权转移】前尚未支付和结算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权利转移】【权利占有】后,使用该房地产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甲方承担的费用:
2.乙方承担的费用:附件5关联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粘贴线)(盖章的地方)
已购买公房并参加房改的成年人意见:同意出售上述房屋。(签名)(签名)(签名)(签名)租赁:抵押:邻里:
附件6中介介绍、代理等中介服务信息(粘贴行)(盖章处)
【中介介绍】【代理】房地产经纪公司:(盖章)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房地产从业人员姓名: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证书号码:联系电话:中介介绍、代理内容:
[代理负责人:当事人]
甲方(一):[身份证][身份证]号码:[住所][注册]地址:邮政编码:代理人:电话:[本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甲方(二):[身份证][身份证]号码:[住所][注册]地址:邮政编码:代理人:电话:[本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署于:
乙方(一):[身份证][身份证]号码:[住所][登记]地址:邮政编码:代理人:电话:[一][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二):[身份证][身份证]号码:[住所][登记]地址:邮政编码:代理人:电话:[本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署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