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租赁方:
出租方(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租赁合法拥有的厂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签订租赁合同:
一、厂房租赁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厂房位于,租赁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车间类型为,结构。
二、工厂支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工厂改造日期为个月,从年月日开始,到年月日结束。装修期间,免收租金。
2.工厂的租期从年月日开始,到年月日结束。租赁期限年。
3.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租赁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如需继续租赁,应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和保证金的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同意该厂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日租金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人民币元,年租金人民币元。
2.年租金第一年不变,第二年起递增3%-%不等。
3.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即一个月的租金。租金预付三个月,付款日期在付款月前支付给甲方。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内,乙方应承担厂房使用过程中的水、电、气、电话等通讯费用,并代收。
收到收据或发票后,应在三天内付款。
2.租赁期内,乙方应按月支付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
五、工厂使用要求和维护责任
1.租赁期内,乙方如发现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任何损坏或故障,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3天内进行维修..如逾期未修复,乙方可代为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和爱护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如果因乙方的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而造成工厂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故障,乙方应负责维修。如乙方拒绝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对工厂进行检查和维修。在检查和维修期间,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乙方如需装修或增加额外附属设施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按规定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不及物动词工厂大厦的分租和归还
1.在租赁期内,如果乙方转租厂房,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擅自中途转租,甲方将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租赁期满后,归还厂房时,应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内的其他相关约定。
1.在厂房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和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和卫生工作。
3.厂房租赁期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及市政搬迁厂房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负责。
4.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身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有建筑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期满后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不予补偿。
租赁期间,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上门电话号码。如果您需要不止一个电话,费用由乙方承担。
6.在工厂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租金及其他应付费用。如逾期一个月仍未支付,甲方有权增加%的滞纳金并终止租赁协议。
7.厂房租赁期满后,如甲方继续租赁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期满未出租的,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在厂房租赁期内,如甲方违约提前终止合同,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内,如乙方违约提前退租,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租赁期间,因产权证问题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甲方可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合同签订后,企业名称变更的,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至合同期满。
供电局在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照甲方计划用电量收取每千瓦电费,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电费。因此,甲方同时向乙方收取计划电费和实际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协商解决。
X.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人:承租人: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签约地点:
签署日期: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厂房买卖合同、厂房租赁协议、厂房买卖合同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