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 _ _ _ _ _ _ _
乙方:_ _ _ _ _ _ _ _
第一条项目和协议目的
1.1经协商,甲、乙双方申请成为_ _ _ _ _ _ _ _ _ _的经销伙伴
1.2本协议旨在建立甲乙双方之间的产品或服务分销体系,确保甲方销售或提供的乙方产品或服务质量真实可信,渠道合法。本协议并不意味着乙方授予甲方作为自己代理的权利。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甲方取得了乙方的代理权,可以以乙方的名义面向任何层次的客户,甲方可以根据本协议使用乙方的商标、商号、域名等相关信息说明乙方产品或服务的来源和质量,但不得自称为乙方的代理人。甲方不得以乙方的名义面向第三方,不得对外签订合同,不得以乙方的名义从事任何经济活动..
第二条“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将对甲方及所有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实行申请、审批、绩效统计、考核、评分、奖惩的统一管理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积极宣传和推广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业务和增值服务,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质量,如实告知客户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和基本报价等。,不从事任何损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如以次充好、减少服务项目、免费项目收费等。
3.1.2甲方办理第一条规定的业务时,应与客户签订合同,所有合同权利和义务由甲方独立承担,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类问题。甲方可享受乙方向规范中规定的域名合作伙伴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支持,但受乙方成本控制的限制。
3.1.3乙方应按乙方规定提交人民币元的预付款,甲方承认第一笔预付款是必要的成果。如果甲方在未用完上述预付款的情况下终止本协议,甲方不得要求退还预付款的余额。
3.1.4乙方应根据乙方规定,享受第一条所述业务的乙方指定合作价格。甲方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不得低于乙方的公开报价..
3.1.向乙方提供相关客户信息并及时支付相关费用,确保业务顺利进行。
3.1.6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乙方整体市场形象,不得从事其他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3.1.7甲方可以使用“中国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字样 _ _ _ _ _ _ _ _和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甲方不得做出任何误导或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甲方是乙方的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代理人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
3.1.甲方保证其所有业务活动完全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若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给乙方造成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1.9在与_ _ _ _ _ _ _ _ _ _ _签署本合作协议后 _ _ _ _ _ _ _ _ _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甲方承诺不提供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资料。 向与乙方形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组织,否则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3.1.10甲方和乙方的其他经销伙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
3.1.11本协议所指的与乙方形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或组织:
(1)与乙方从事相同或相似的商业和技术领域;
(2)与乙方的经营范围相同或相似;
(3)与乙方提供的产品、服务或客户群体相同或相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12如果甲方不是nni的授权代理人,不得以nni授权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给王湾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王湾相应的损失。
3.1.13甲方应遵守并督促其用户遵守乙方服务和产品的在线申请/注册条款。甲方用户违反前述条款将被视为甲方行为,乙方将直接追究甲方责任。
3.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第一条所述业务,即本合同的服务对象,虽然可能成为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服务对象,但根据本合同的约定,甲方以自己的名义与其客户建立合同关系,并独立承担合同责任,乙方与甲方客户不建立服务合同关系。
3.2.2对于甲方提交的国际域名注册业务,由于采用按需付费方式,一旦甲方提交,乙方将视为甲方及其客户已同意注册该域名,乙方将在甲方预付款余额充足的前提下及时注册;对于甲方要求的国内域名注册,乙方将在收到甲方的网上申请和必要文件后开始查询和注册;对于乙方不时推出的其他域名服务,甲方应根据乙方对具体服务的要求进行预付款、网上预注册和注册,在甲方提交申请并按规定支付款项后,乙方应及时办理。请参阅www.net.n和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和_ _ _ _ _ _ _ _ _ _ _中的任何一个
3.2.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具体条款由甲乙双方的具体商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务仅针对甲方,不针对客户。
3.2.4及时告知甲方与甲方经销业务相关的价格明细和变动情况以及市场动态指导(一般通过邮件)。
3.2.为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3.2.6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给客户或乙方造成损失,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2.7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仅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限
3.2.争议、纠纷、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由甲方及其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得介入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和争议,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3.2.9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改定价和分销合作伙伴管理规范;甲方承诺接受乙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对_ _ _ _ _ _ _ _ _和_ _ _ _ _ _ _ _ _的修改。一旦修改,乙方将提前一天在乙方网站上以邮件或公告的形式通知甲方,修改自指定日期起生效。
3.3根据客户报价撤回合作伙伴
3.3.1乙方承诺不以任何形式主动与甲方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建立直接的经济关系。
3.3.2经客户书面提议,乙方可以与其签订服务合同并建立服务关系,特别是在以下情况下:客户提交了自己作为域名所有人的证明;客户有证据证明甲方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甲方与客户签订的合同的要求。当没有合同要求时,无法满足本行业普通人认可的合理要求;客户已提交通知,通知甲方终止合同。
3.3.3乙方对客户与甲方之间合同的履行和终止不承担任何责任,合同一方直接对另一方承担责任。
3.3.4乙方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后,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关于向客户提供服务的所有约定自动终止。
3.3.在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后,乙方对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客户服务费用的处理如下:根据甲乙双方的合同,甲方未支付的部分不予支付;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在乙方扣除按实际服务时间占合同约定的总服务时间的比例计算的相应费用后,按以下方式处理:如客户书面要求将该部分费用转为与乙方签订的合同中应付的部分或全部服务费,乙方将自动将该费用转为该服务费;如果客户书面同意乙方并同意将此费用返还给甲方,乙方将返还此费用给甲方..
第四条对经销商的奖惩
4.1根据规范和“_ _ _ _ _ _ _ _”给予甲方经销业务优惠。
4.2甲方可参加乙方不定期举办的免费合作伙伴培训,或获取培训资料和视听资料,并根据说明书中的内容获得乙方的支持和奖励。
4.3本协议中优惠的计算不包括国内和国际域名注册机构收取的域名注册费和年费。
4.4甲方成为乙方分销合作伙伴后,如未达到规范中的考核标准,违背合作伙伴的声誉和宗旨,或违反本协议,给客户或乙方造成严重损害,乙方有权取消其合作伙伴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终止本协议。
第五条协议的有效性
. 1本协议有效期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年
第六条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
6.1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只能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正当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名称、域名、网站名称,不得超出甲方批准的工作范围,也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和事项。甲方在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网站时,应完全服务于本协议中甲乙双方约定的内容,不得带有其他商业内容或商业目的。甲方在自己的宣传资料、名片、营销、网站建设等任何方面使用乙方认可的名称、域名和网站时,必须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的书面许可后方可进行。否则视为侵犯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网站,并承担相应责任。甲方对乙方名称、商标和域名的使用仅限于对其经销的产品或服务的描述,不得做出任何使人认为销售者或服务者是乙方的行为。
6.2甲方及其雇员承诺不贬低或以其他方式损害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和本协议期满后,乙方不得贬低、抄袭、歪曲、破坏或以其他方式损害乙方的网页或网站。在协议期限内,甲方应努力维护和提高上述商标、企业名称和域名的价值。
6.3甲方承诺,在与乙方终止或解除本协议时,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会向他人明示或暗示其与乙方的上述商标、企业名称、域名有任何实质性联系,也不会以其他方式明示或暗示其是乙方的代理人。
6.4如因上述6.1、6.2、6.3情形给第三方或乙方造成任何损害,甲方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协议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
7.1甲乙双方应诚信履行本协议。如果一方在履行过程中采取欺诈、胁迫或暴力手段,另一方可以终止本协议,并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7.2任何一方如发现或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已经违约、正在违约或预计违约,可终止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如果另一方继续不履行本协议、履行不当或违反本协议,该方可终止本协议并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7.3本协议执行期间,如双方或一方认为有必要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只有在财务结算完毕,明确履行各自责任后,方可终止协议。一方因违反本协议而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损失。本协议到期时,如果双方同意,本协议可以续签。
7.4在7.3的情况下,另一方应继续完成当月的财务结算,各方应明确各自的责任。
7.本协议的相关条款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7.6本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发生变化的,本协议的相关内容应当变更;如果本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7.7任何一方均可因本协议一方经营出现重大困难、破产或清算而终止本协议。
第八条争议解决
. 1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果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 _ _ _ _ _ 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不可抗力和事故
9.1如果本协议的履行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意外事件而不可能、不必要或无意义,任何一方均可终止本协议。如果遭受不可抗力或事故的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且本协议被解除或延迟,该方应在不可抗力或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天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9.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否则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9.3本协议所指的不可抗力和突发事件是指不可预见、不可克服、不可避免并对一方或双方产生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流行病、风暴等自然灾害,以及战争、动乱、政府管制等社会事件。
第十条补充条款
10.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10.2除非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否则后续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无追溯效力。双方可根据后续立法或变更后的法律,通过协商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10.3如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在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变更方承担。
0.4对本协议的理解和解释应以协议的目的和文本的原意为基础。本协议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影响对本协议的解释。
10.任何一方都有义务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对方的商业秘密保密。
0.6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个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 _ _ _ _ _乙方(盖章):_ _ _ _ _ _ _
代表(签名):_ _ _ _ _ _代表(签名):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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