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雇主):_ _ _ _ _ _ _
乙方(员工):_ _ _ _ _ _ _
根据《大学教授委员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甲、乙双方自愿订立本合同,并承诺认真履行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任命乙方为_ _ _ _ _ _ _ _ _ _ _大学教授委员会的教授
第二条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1)根据公司章程和学校、学院(系)发展的具体需要,确定乙方在聘用期间的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对乙方进行考核,确定考核意见和结论;
(2)在受聘期间,对乙方的职务作品和职务发明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
(三)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合同的规定,享有解除聘用合同的权利。
第三条甲方应承担以下义务:
(1)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的工资、津贴和其他福利待遇;
(二)章程规定的相关义务。
第四条乙方享有以下权利:
(一)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岗位待遇;
(二)章程规定的相关权利。
第五条乙方应承担以下义务:
(1)认真履行院系(系)委员会教授岗位职责,完成申请岗位的工作目标;
(二)章程规定的相关义务。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合同。如果一方有正当理由需要终止合同,必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第七条双方在聘用期间,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双方应协商一致。
第八条聘用期满后,甲方通过乙方聘用期考核的,可以续签聘用合同,也可以由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聘用合同。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1)聘用期满,双方未能续签合同的;
(2)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条件。
第十条一方严重违反本章程,另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终止聘用合同。
第十一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按未履行的合同期限向对方支付相当于乙方岗位津贴的违约金,其他违约责任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 _ _ _ _ _ _乙方(签字):_ _ _ _ _ _ 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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