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于年月日签订。
鉴于甲方依法拥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权,公司于年月日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由甲方出资组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甲方的%股权为10,000元,实际出资10,000元;应出资人民币1万元,实际出资人民币1万元,占股份%;%股权,应出资人民币1万元,实际出资人民币1万元。目前,甲方拟转让其在公司的%股权,甲方的股权转让请求已获公司股东会和甲方上级部门批准,其他股东全部放弃优先购买权。
鉴于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在公司中的%股权。
鉴于,股东大会还同意乙方接受甲方在公司%的股权。
基于上述条款,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就转让甲方在公司%的股权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的价款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第号评估报告所列的评估范围和评估结果,将其在本公司%的股权以人民币1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件,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股权。上述资产评估报告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选择以下第1和第2种方式之一)
(1)乙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价款。
(2)乙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作为保证金,在与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进行交易验证前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剩余的%在双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前支付给甲方。
第二条保证(选择以下1和2中的一项)
1.甲方保证根据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转让给乙方的股权为甲方合法所有,甲方拥有完整有效的处置权。甲方保证其转让的股权未设定任何质权或其他担保责任,且不受任何第三方追索。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已于年月日将其在被转让企业中的%股权出质,现甲方已获得质权人的书面同意,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将股权转让给乙方。
3.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支付价款。作为担保,乙方应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价格的%作为一次性保证金,作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价款的一部分。
第三条债权债务的承担
本合同生效后,如发现本次股权转让前未纳入资产评估报告的被转让企业的债权债务,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乙方先行催收或垫付,最终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员工安置条款(100%股权转让时适用)
(双方可自行约定移交企业职工的安置办法,也可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第五条产权转让方式
(双方应约定股权转让的时间、地点、方式等。)
第六条股权转让相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与本合同规定的股权转让相关的费用由公司承担或由甲乙双方各承担0%。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正确、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2.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除按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外,每逾期一天,还应支付迟延部分价款千分之的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或滞纳金后,若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或滞纳金的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对超出部分或其他损害进行索赔的权利。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1.因不可抗力或一方无过错但不能阻止的外部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丧失实际履行能力;
3.一方违约严重影响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的履行没有必要;
4.因情况变化,经双方协商同意;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形。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违约和解除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深圳仲裁委员会或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或向深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验证,自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
(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约定其他条款,双方同意)
第十二条补充规定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 *存档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备案。
转让人(签名)
授权代表(签字):
受让人(签名):
授权代表(签字):
年日
认证机构:(签章)
年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