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转让方_ _ _ _ _ _ _ _(名称注:必须与转让的专利申请的法律文件一致)拥有_ _ _ _ _ _(专利申请的名称必须与专利申请的法律文件一致)的专利申请, 其专利申请号为_ _ _ _ _ _ _ _ _ _ _(九位数字) 其出版号为_ _,而受让人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转让方同意将其专利申请权转让给受让方; 受让人希望获得该专利申请的优先权;转让方同意将其专利申请的优先权转让给受让方;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转让方应向受让方交付材料。
1.向中国专利局提交的全部专利申请文件(附件1),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摘要和摘要附图、请求书、意见陈述书、变更说明书和权利丧失后恢复权利的审批决定、委托书等。(如果申请pt,还应包括所有pt申请文件)。
2.中国专利局向转让方出具的所有文件(附件2),包括受理通知书、中间文件、授权决定等。
3.转让方许可他人实施的专利申请的实施许可合同,包括合同附件(即与专利申请实施有关的技术、工艺等文件)。
4.中国专利局出具的专利申请权有效的证明。指最后一次专利申请维持费的缴纳凭证(或专利局专利法律状态登记簿)。
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第二条数据交付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数据交付的时间;
本合同生效后,转让方应在收到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的转让费后_ _ _ _ _日内,将主交付合同第一条所述全部资料转让给受让方,或在本合同生效后_ _ _ _ _日将本合同第一条所述全部(或部分)资料交付给受让方。如果是部分材料,受让方将支付转让费。
2.数据交付的方式和地点
转让方应将上述所有材料以当面、挂号信或空发运的方式提交给受让方,并将材料清单以当面、邮寄或传真的方式提交给受让方,并将空运单以当面或邮寄的方式提交给受让方。所有资料的交付地点为受让方所在地或双方约定的地点。
第三条专利申请和处理措施的实施与许可。如果转让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已经实施了专利申请,合同可以约定转让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可以继续或者停止专利申请的实施。合同中没有约定的,转让方应当停止实施该专利申请。可以约定转让方继续执行,免交版税等。在本合同签署前,转让方已许可他人实施的许可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自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转移给受让方。
第四条转让费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涉及的专利申请权转让费为(人民币_ _ _ _ _ _ _ _ _ _元)
2.本合同涉及的专利申请权转让费为(人民币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元,应分期支付。在转让方交付全部资料后的_ _ _ _ _ _ _日内,受让方将剩余的转让费汇(或交)给转让方;或在合同生效后_ _ _ _ _ _ _日内(人民币_ _ _ _ _ _ _ _ _元)和_ _ _ _ _ _ _ _ _个月内(人民币_ _ _ _ _ _ _ _ _元)支付。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或托收、现金支付等。),而现金支付地点一般是合同签订地。
第5条优先权的待遇:外国优先权的待遇:
1.不转让优先权,优先权属于原专利申请人,即本合同的转让方;
2.转让优先权、转让方式和专利申请权的转让与本合同同时生效;国内优先权必须随专利申请权一起转让。
3.优先权转让的,相关优先权证明(优先权申请文件、优先权主张证明、有效优先权证明等。)应予以提供。
第六条专利申请驳回的责任:转让人不是专利申请的法定申请人或者侵犯他人专利权或者专利申请权,专利申请被专利局驳回的, 如转让方未能充分披露申请标的,转让方应返还全部转让费,并支付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的违约金 其申请保护的专利,该专利申请将被专利局驳回,转让方将返还全部或部分转让费; 其他情况下,专利申请被驳回,转让方不返还转让费;本合同登记公告后,受让人应负责答复专利局的相关通知并缴纳相关费用。登记公告后专利申请被驳回的,由受让人承担权利和义务。
第7条过渡条款
1.本合同签署生效后,转让方应保持专利申请的有效性,直至专利局登记和公告之日。在此期间,应支付的维持费、申请和实质审查请求费由转让方支付。
2.本合同在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受让人有责任维持专利申请的有效性。(也可约定本合同签署生效后,所有维持专利申请权有效性的费用由受让方支付。)
3.在过渡期内,如果转让方或受让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本合同,本合同将终止。
第八条税费
1.如果转让方和受让方都是中国公民或法人,则本合同涉及的转让费应缴纳的税款由转让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缴纳。
2.如果转让方是境外居民或单位,转让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向中国税务机关纳税。
3.如果转让方为中国公民或法人,受让方为境外单位或个人,则应按照对方国家或地区的税法纳税。
第九条违约和索赔
致转让方:
1.如果转让方拒绝交付合同规定的全部资料并办理专利申请权转让手续,受让方有权终止合同。 要求转让方返还转让费,并支付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的违约金
2.转让方无正当理由未向受让方交付专利申请权转让资料的,包括在专利局对说明书项目进行变更的,每逾期一周,应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_ _ _ _ _ _ _ _ _ _元。逾期两个月的,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转让费。
3.根据第七条,如发生违约,转让方应支付违约金_ _ _ _ _ _ _ _元。
致受让人:
1.如果受让方拒绝支付转让费,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返还所有资料, 并要求赔偿其损失或支付_ _ _ _ _ _ _ _ _ _ _的违约金
2.受让人延迟支付转让费, 并支付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的违约金 _ _ _如本合同逾期两个月,转让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支付_ _ _ _ _ _ _ _元的违约金。
3.根据第七条约定发生违约时,受让方应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应根据本合同条款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双方协商解决不了的,应当提交受让人所在地或者合同签订地的专利管理机关调解。对调解结果不服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双方发生争议无法和解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如果双方有争议不能和解,请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
哪些是第10条没有的,但需要特别约定的,包括遇到不可预见的技术问题如何约定;出现不可预见的法律问题,如何订立协议等。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自双方所做的说明书变更在专利局登记并公告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转让方(签章):_ _ _ _ _ _受让方(签章):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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