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以下简称甲方)委托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的律师
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以下条款并共同实施: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一名律师作为甲方与乙方纠纷的第一诉讼代理人..
2.乙方律师必须负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向律师如实描述案情,并提供案件的相关证据。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按合同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果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所有代理费将退还给甲方;甲方无故终止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动词 (verb的缩写)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不及物动词根据司法部制定的《律师事务所收费暂行办法》第(一)条的规定,甲方在签订委托合同时应向乙方支付手续费人民币元,结案后按诉讼标的(实付金额)的%支付代理费。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次庭审结束(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撤销诉讼)。
八、如果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必须做出协议。
甲方:乙方: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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