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建设部、省市建委关于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承包方式
1.项目名称:
2.项目位置: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项目概况:建筑面积12272.00平方米。
二、工程装饰内容
综合楼室内吊顶、墙面、地面、电气等装修工程。
三。项目成本
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使用要求和设计要求为依据;
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以甲方确定的单价为准,以工程量完成后审核为准)
四。项目持续时间
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动词 (verb的缩写)质量要求
根据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JJ73-91《建筑装饰工程验收规范》,以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全市最好。工程竣工后如有质量问题(人为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如属乙方责任,乙方免费保修,保修期一年,终身维护。
不及物动词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将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
2.工程进行到一半时,甲方将向乙方支付工程总费用。
3.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将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
4.乙方剩余工程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付清。
七。双方的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项目的使用和设计要求;提供现场用水、用电的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场和原有建筑的设计图纸;装修工程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门的位置负责标明;建筑工地应该平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和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八。其他事项
甲乙双方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1.因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不能施工的,工期可以顺延;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若工程报价以外的项目或工程的材料、工艺发生变化,经甲方确认综合单价后,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署“现场签证单”,并纳入竣工决算补充。(如果本工程报价之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者工程的材料、工艺发生了变化,甲方已经认可,但是甲方没有签证,发生的费用也生效。)
3.当工程量发生变化时,应以竣工后经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如甲方或乙方违约,不按合同履行,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
校长:校长:
年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