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中国民用航空业的发展,中国_ _ _ _ _ _ _ _航空空有限公司和_ _ _ _ _ _ _ _ _(以下简称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就委托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个名词解释
1.销售代理人——指受民用航空空运输企业委托,在约定的授权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航空空客货运输销售及相关业务的营利性企业。
2.航空运单空——指托运人与承运人就承运人航班货物运输订立的合同的初步证据,由托运人或托运人委托的承运人填写。
3.货物托运——指托运人在办理货物托运时填写的书面凭证,是填写托运空运单的凭证。
4.运输凭证——指承运人的客票、行李票、运费、退票单及其他经中国民航局登记认可的有价证券。
第二条委托和代理
1._ _ _ _ _ _ _ _航空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方)委托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以下简称代理方)作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航空公司/的代理人。
2.委托方有权对代理方进行业务检查和监督,代理方愿意接受委托方的业务检查和监督。
第三条业务范围和职责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令第37号第一章第二段的规定,代理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代表委托方办理以下销售业务:
1.根据委托方的规定,办理货物(包括鲜活货物)吨位订舱的相关服务事宜。
2.使用发货人的运单,按照发货人指定的运费率,为发货人填写运单出售。代理人应在填写托运人指定航班的运单之前,向托运人确定吨位,并根据托运人的规定和运价收取所有款项。
3.合理安排、展示和分发委托方提供的时刻表、货物托运规定和宣传资料(运费信息由代理方自行订购)。
4.正确指导托运人填写托运单。
。正确填写销售报告。
6.处理客户指定的其他业务。
代理人愿意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办理上述业务。
第四条代理企业的性质、经营场所和人员
1.代理人必须取得中国企业法人资格,并取得:
(一)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颁发的一类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批准证书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的经营许可证。
(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登记国际空船舶销售代理业务的营业执照。
2.代理人的营业场所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不小于20平方米的固定独立经营场所作为指定的货物运输销售点。
(2)至少有一部直拨电话和传真机。
(3)保险柜和标准秤不少于两台。
(4)必要的安全防火、防盗服务和措施是必要的。
()经营场所的立面应朝向机动车可以行驶的道路,门外有适量的车辆停放场所。
代理商同意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地方开展业务。
3.委托方认为,代理商的经营场所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有两个以上的柜台,一个用来填写货运单,一个用来收款。
(2)有托运人休息和填写运单的地方。
(3)有海运空货物托运须知、路线图、时刻表、运费表、保险须知、意见箱、投诉电话、信息服务电话、营业时间。各种标志应规范、完整、准确、醒目。
(四)具有现行有效的民用航空运输计划体系,以及与销售代理业务相适应的资料和业务操作手册。
代理商同意按照上述要求实施装修和布置,并保持良好状态。
4.委托方要求代理方在从事货运销售的人员管理方面做好以下工作:
(1)代理人直接或间接从事货运销售(包括开具货运单、收款)的人员必须是政府劳动管理部门认可的正式员工或合同工,不允许临时工。
(2)有书面的岗位责任制和奖惩措施,并得到落实。
(3)至少有三人持有中国_ _ _ _ _ _ _ _航空空有限公司颁发或认可的业务资格证书(简称上岗证)。
代理方同意根据委托方的要求管理从事国际货运销售的工作人员。
双方同意,为保证工作质量,代理商的人员不应频繁变动,应保持稳定。如果代理人的人员发生变化,应立即通知委托方。
第5条遵守规则和运费率
1.委托方应向代理方提供其销售和财务条例、规则、运费率、运输条件、舱位和朋友表以及其他必要的信息。上述信息如有修改或补充,应尽快通知代理人。代理人愿意正确执行委托方提供的所有法规、规则、运费率、运输条件、班期和友期等信息。
2.委托人应以书面形式、口头通知、电话通知、传真、电子邮件和双方同意的其他方式向代理人提供销售和财务条例、规则、运费率、运输条件、时间表和其他信息。
第六条运输单证的使用和储存
1.代理人在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运输和销售业务时,应使用委托人的货物运输证。
2.本协议签订后_ _ _ _ _ _ _天内,委托方应向代理方提供运输证明。此后,当代理方需要运输证明时,应提前_ _ _ _ _ _天有计划地书面通知委托方。委托方应根据代理方的销售和汇款情况向代理方提供所需的运输单据。
3.委托方要求代理方具备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的条件 _ _ _ _ _ _ _ _ _ _代理人指定的人员有责任确保收到的运输单据的安全和保管。
4.在委托人的运输凭证签发过程中,代理人在委托人的运输凭证签发登记簿上签字,即视为代理人保管责任开始。在代理人的保管责任范围内,如果空白色运单丢失、损坏或被盗,代理人必须在当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代理人的处理意见)向委托方报告,并且必须就每张白色运单向委托方赔偿人民币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如果丢失或被盗空白色运单被冒用,代理人应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代理人不得将委托人的运输证明擅自转让他人出售,也不得在非指定的销售地点填写。
6.代理人应负责妥善保管运输单据,并在每次结算时将运输单据清单发送给客户。
7.委托方要求代理方按顺序号使用运输单据,不得跳号;日常运输单据的取出和放入保险柜必须有完善的登记手续。代理人承诺严格按照要求对委托人负责。
代理人应正确填写委托人的运输证明,并就运输证明中所列的相应价值向委托人负责。
9.委托方出具的运输证明归委托方所有。委托方有权随时检查运输凭证的使用和保管情况。委托方认为必要时,可向代理方收回已发出的运输凭证,无需事先通知,代理方必须配合和协助。
第七条代理费的交付
1.代理人使用委托人的运单办理销售业务,委托人应向代理人支付代理费。
(1)纯发货人货运段代理费费率为_ _ _ _ _ _ _ _%,计算方法为_ _ _ _ _ _ _ _ _ _
(2)非托运人的货物运输航段代理费,按空运实际收取运费的_ _ _ _ _ _ _ _%支付空,计算方法同上。
2.委托方不支付以下业务的代理费:
(1)受托方授权的代理人因业务需要而产生的特殊优惠运输。
(2)不属于委托方的其他收入。
3.委托方有权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和代理方的销售业绩、工作质量、海运空货源、运费价格的变化,调整支付给代理方的代理费费率,无需代理方同意,代理方愿意接受调整后的费率。
4.委托人向代理人支付代理费的方式:
(1)方式一:代理人在制作和提交销售报告时,应在货运销售收入总额(不含本条第2款的业务收入)中扣除本合同规定的代理费,余额以人民币汇入客户账户或以现金方式发送给客户。
(2)方式二:委托方根据代理方发送的销售收入总额计算应支付的代理手续费,并在委托方收到款项后30日内凭代理方开具的有效发票以支票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代理方支付代理手续费。委托方储存期间支付给委托方的代理费不计利息。
(3)委托方以上述第_ _ _ _ _ _ _ _ _种方式支付代理费。
第八条财务结算
1.代理人同意在委托人认可的银行开立独立账户,该账户专用于且仅限于从委托人的业务中收取款项。代理人收取的所有款项应于当日存入银行账户。除本协议第七条第四款“方式一”支付的代理费外,该账户中所有款项从银行的唯一去向为委托方银行账户。
2.代理方收取的货运销售款及在银行产生的利息归委托方所有,代理方无权占有、处理和使用。
3.委托方与代理方的结算周期为每_ _ _ _ _ _ _ _ _ _结算一次。代理方应根据售出的运费按期填制销售报告,并在结算期后五日内连同运费单财务复印件、已注销的完整运费单、银行汇款凭证一并寄给委托方。委托方有权与代理方变更结算期限。
4.代理人应指定财务结算人员。代理人变更或临时更换财务结算人员,必须提前一周书面通知委托方。
代理人应根据委托人的账户交接日期,通过航班中转、特快专递、委派专人等方式与委托人办理财务交接手续。
6.代理人愿意遵守委托方规定的账户交接程序和各种表格的填写方式。
第九条债务和其他费用
1.代理人不得以委托人的名义借款;代理方及其客观存在的企事业单位、团体所发生的一切债务和费用,均由代理方承担,与委托方无关。
2.为方便业务发展,委托方应提供代理人轮班时间表,张贴在营业柜台上;如果代理方要求的明细表数量较多,委托方应向代理方有偿提供。
3.代理方为客户产生的场地租金、水费、电费、电话费、电报费、专用通信线路租赁费、购买或租用民航计算机货运系统和设备的费用、代理方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奖金、交通费、装修费、设备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代理方承担。
第10条担保
为顺利履行本协议并按时结算,代理方应提供人民币_ _ _ _ _ _ _ _万元或每运单人民币_ _ _ _ _ _ _ _元的保证金,或同等的房地产抵押及委托方认为满意的其他担保。
第十一条转让
代理商用于经营活动的名称或代理商的经营区域应为本协议第二条第一款确定的名称和区域。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本协议规定的代理方的权利和其他义务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或授权给任何第三方。
第十二条工作失误的责任
1.由于委托方的原因,有关规定、运价、通知未能及时到达代理方指定的受理地点(包括传真号码、电话号码)而造成的工作失误,由委托方承担责任。因代理方变更地址、传真、电话等联系方式后未通知委托方,导致委托方的相关规定、运价、通知等不能及时送达代理方而造成的工作失误,由代理方承担责任。
2.因代理人不按规定操作或疏忽造成的工作失误,由代理人承担全部责任。
3.代理人应承担因代理人失误造成的所有航班延误、货主投诉及其他后果,以及由此产生的费用。
4.如因工作失误造成航班延误、货主投诉等后果,无论是委托方的责任还是代理方的责任,双方都应坚持服务的原则。
一是坚持业主至上的原则,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善后工作。上述事情发生后,委托方可以自行处理,无需代理方事先同意,代理方愿意在三天内向委托方支付因该错误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代理商的违约责任:
(1)如果代理方违反委托方关于处理货物预定吨位的规定,造成委托方航班的浪费吨位,代理方应向委托方支付每吨人民币_ _ _ _ _ _ _元的罚款。
(2)如代理人未如实填写或使用运单,除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外,还应按每运单人民币_ _ _ _ _ _ _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
(3)代理人违反本协议第六条第五款的,除立即退票外,还应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元
(4)如果代理方违反本协议第八条第1-2款,除立即归还全部款项外,还应按国有银行最高贷款利息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
()代理方违反本协议第八条第三款,应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违约金=应付账款金额× 0。% ×逾期天数。
(6)代理方违反本协议第十一条,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包括法律责任),并赔偿委托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7)代理人拖欠已售出会计账簿的,违约金按本条第五款的规定计算,并从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和保证金补齐后,代理商才能按规定重新拿到运单。
2.委托方的违约责任:
(1)委托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委托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委托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应立即支付代理费,并从结算日起第三十天起,按日支付按银行利息计算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 _ _ _ _ _ _年。
2.本协议双方为执行本协议而签署的与本协议有关的附件和交换文件应视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并受本协议约束。
3.本协议执行期间,本协议中与中国政府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条款将自动失效,该无效条款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4.本协议生效后,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书面要求违约方在_ _ _ _ _ _ _天内改正。如果逾期不改正,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如果代理商被吊销空销售代理业务的业务批准证书或营业执照,本协议将立即终止。
6.本协议终止后,双方财务部门应进行结算。对于属于委托方的运输单据,代理方应列出所有单据并返还给委托方;代理人打印的与本协议有关的文件将被销毁。
7.协议终止无效后,委托方有权从代理方的保证金中扣除代理方欠委托方的全部款项,并退还剩余的保证金。
本协议终止前,双方应承担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上述终止不得解除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因本协议规定而产生的所有义务和责任。
第十五次修正和补充
1.在本协议的执行或解释过程中,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分歧。
2.任何一方要求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由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在双方书面确认之前,应执行原协议中规定的条款。
第16条适用法律和仲裁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本协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两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和代理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盖章):_ _ _ _ _ _ _代理人(盖章):_ _ _ _ _ _ _ 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 _ _ _ _ _ _ _法定代表人(签字):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签署地点:_ _ _ _ _ _ _ _签署地点:_ _ _ _ _ _ _ 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