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连锁机构(以下简称甲方,即连锁权利授予方)与乙方,即连锁权利授予方)共存共荣,为保持良好关系,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授权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以“XXX连锁店”为商标开展业务。
第三条为确保成功,乙方应接受甲方章程规定的事项,并全力配合甲方授权的管理人员执行该事项。
第四条本合同订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F3 。}
第五条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接受甲方(企业统一形象)的平面方案,进行店内布置或改造工作,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配合不力影响全部或自身(有形或无形)利益,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乙方有义务按季度向甲方支付基金服务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每半年(半年)支付一次。甲方应通知乙方限期支付。金额按照《连锁店组织管理章程》第二十条办理。
第七条甲方应遵守以下约束:
1.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在乙方所属的设立区域内将同样的权利授予他人。2.甲方定期向乙方提供免费学习机会。如需收取费用,应先经乙方同意。3.对于乙方的经营,甲方将邀请专家进行评估和建议,努力提高乙方的效益。4.甲方应为乙方制造或开发采购的货物和与业务相关的物品,销售价格应合理并在市场价格范围内。甲方将邀请专家为所有连锁店策划统一的广告活动。
第八条乙方应遵守约定事项:
1.甲方应尊重甲方指定的“经营决策委员会”的所有决议..2.向甲方授权的连锁店投放广告,每月至少投入10000元?该活动应由甲方执行..3.甲方每月至少购买人民币10,000元的商品和用品。4.乙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甲方付款。自行从事广告活动时,应以不损害企业整体形象为原则向甲方报告。6.甲方授予的一切权利不得私自转让或出借。乙方变更营业场所和代表须经甲方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第九条本合同的解除按《连锁经营组织管理章程》第十条办理。
第十条本合同是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的原则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事项也应善意履行。如有未尽事宜,由“经营决策委员会”和甲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的上述条款应得到双方的确认,不得批评或不履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同时,甲方应将以下信息发送给乙方,乙方应妥善保管并遵守这些信息。
1.XXX连锁机构章程。2.经营决策委员会的章程和议事规则。3.XXX连锁店组织管理章程。
本副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连锁权授予人:xx企业公司xx连锁机构。
代表:
地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连锁权受让人:
代表:
地址:
身份证号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