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 _ _ _ _ _ _ _
乙方:_ _ _ _ _ _ _ _
鉴于:
A.甲方在_ _ _ _ _ _ _ _ _ _的终端点提供电话通信服务
B.乙方提供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和
双方打算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向对方购买和提供电话通信服务。
因此,双方同意如下:
1.服务开始日期。从_ _ _ _ _ _ _ _ _ _开始 _ _ _ _ _ _ _ _ _乙方还应按附件B中的费率向甲方提供电话通讯服务 ..上述费率应根据第4条进行调整。在甲方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后,附件A中的费率可以更改。在乙方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后,附件B中的费率可以变更。
2.服务期。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的义务也从该日开始。本协议的有效期为上述日期后的36天。
(36)个月(以第条中提前终止协议的权利为准)。本协议将在第一个或任何后续期限到期后自动延期半年。如果任何一方打算在第一个期限或任何后续期限到期时终止本协议,该方应至少在该期限到期前四十五年终止本协议。
(4)书面通知另一方其终止本协议的意图。除非任何一方根据上述规定以书面形式终止,否则本协议仍然有效。
3.发票
(1)甲方应每月向乙方提交发票,发票应包括上月的费用,且不得晚于上月15日。
(1)日(“发票日”)。
(2)乙方应每月向甲方提交一份发票,发票应包括上月的费用,且不得晚于上月15日。
(1)日(“发票日”)。
4.解决
发票之间的每月差额(“结算付款”)应由发票金额较低的一方(“应付结算方”)在不迟于发票日期后十五天内支付。
(1)在(“到期日”)向发票金额较高的一方(“应收结算方”)付款。
应收结算款到期未收到结算款的,对到期应收结算款(是否应为应付结算款)因无争议使用而拖欠的款项,按月利率1。%.
本条的规定不得解释为应收清算款放弃其因本协议中上述欠款而宣布应收清算款违约的权利,并终止本协议及行使本协议中或根据法律或衡平法的任何其他权利。
。结束
如果在上述到期日或应收结算方书面确定的任何宽限期内,未从应付结算方收到向应付结算方收取的结算付款,应收结算方可自行决定终止部分或全部广播服务。无论是否提起诉讼,清算方保留向清算方收取律师费用和任何及所有由清算方引起的费用的权利。
调整
票据调整的要求必须在发票日期后15天。
(1)在几天内完成。任何被确定为错误的金额将从下个月的结算中扣除。上述调整要求不应作为拖延支付结算款项的借口。
7.不保证
双方不为本协议中提供的通信服务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也不保证任何特定目的或功能的适销性、描述或适用性。
。义务的免除
作为促使双方以本协议规定的价格提供服务的实质性诱因,双方同意,在任何情况下,另一方均不对与以下事项相关的任何损失、费用或损害负责
(1)年收入、利润留存、业务或商誉的损失,以及
(2)因双方违反合同或使用或不使用服务而导致的任何形式的惩罚性、可能性、后果性或意外损失或损害。
9.补偿
双方应赔偿并使另一方、其股东、官员、主管、雇员和代理免受任何和所有损失、成本、损害、费用或义务的损害,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和合理的律师费,所有或部分费用是由于本协议中的通信服务(包括服务提供商、其雇员、代理和客户)的安装、连接、维护、服务或启动失败而直接或间接产生的。
10.没有经纪人。
任何一方无权作为另一方的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任何一方都无权代表另一方或以其名义承担或设定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义务。
11.不可抗力
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受以下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任何一方均无义务延迟、不履行(清算方的付款行为除外)、损害、损失或任何因以下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设备损坏或故障。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火灾、洪水、劳工纠纷或短缺、公共设施供应不足、停电、爆炸、内乱、政府行为、供应设备短缺、交通不可用、第三方的行为或疏忽,或超出一方合理控制的任何其他原因。双方不应声明另一方对服务提供商向其客户提供的服务负责。
12.没有弃权
在任何情况下,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对履行的任何弃权都不应被解释为对本协议其他条款的完全弃权或弃权。
13.修正
除非双方另行书面签署,否则不得修改本协议。任何一方知道或收到另一方的订单、销售确认书和其他类似文件的事实不构成对本协议的修正或修改。
14.授权声明
各方向另一方陈述和保证,本协议的签署和提交以及本协议的履行已获得法律授权,本协议根据其条款对双方有效、合法并具有约束力。
1.复制
本协议可签署多份副本,每份副本均为原件,构成同一份协议。
16.通知
本协议要求和允许的所有通知、要求和其他通信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实际收到时发出,如果收到时间更早,则无论实际收到与否,应在各方最后已知的营业地址正确书写并通过第一类邮件以适当的邮资寄出后的第二天发出。通知应发送至以下地址:
致甲方:
联系人:_ _ _ _ _ _ _;
地址:_ _ _ _ _ _ _;
电话:_ _ _ _ _ _ _;
传真:_ _ _ _ _ _ _ _。
致乙方:
联系人:_ _ _ _ _ _ _;
地址:_ _ _ _ _ _ _;
电话:_ _ _ _ _ _ _;
传真:_ _ _ _ _ _ _ _。
甲方(盖章):_ _ _ _ _ _乙方(盖章):_ _ _ _ _ _ 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 _ _ _ _ _ _ _法定代表人(签字):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签署地点:_ _ _ _ _ _ _ _签署地点:_ _ _ _ _ _ _ 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