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内容和精神,自觉维护祖国语言文字的纯洁性和健康性,促进校园语言文化建设,加强师生素质培养。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北海小学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
第一,推广普通话的工作制度。
1.成立语言文字规范化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教学副校长组织实施。每个班配备一名普及员,加强对普及工作的监督。
2.全校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积极推广普通话自觉使用“四项用语”(课堂用语、会议用语、宣传广播用语、校园传播用语)。)
3.定期加强和开展对所有教职员工的语言培训和监督。
4.学校计划每学期安排各种形式的普及活动,在学校形成讲普通话的良好氛围。
第二,语言系统
1.普通话标准体系
(1)热爱祖国的语言。
(2)说标准普通话,不带方言,不改变语音语调。
(3)学生在校园讲普通话,上课讲,课后交流。
(4)鼓励学生在家里和社会上说普通话。
2.规范用字制度。
(1)规范作业书写,减少错别字。(不使用简体字和繁体字)
(2)学习笔记用规范字。
(3)校报、宣传刊物使用规范字。(不使用简体字和繁体字)
(4)自查家长在回复或签名中的用词,督促家长使用规范用词。(不使用简体字和繁体字)
三、语言文字工作奖惩制度
1.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达到国家标准,即汉语教师7分,其他非汉语教师0分。未达标的教师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参加培训学习,争取早日达标。
2.教师要积极参加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己的规范语言水平,使我校所有在职教师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标准达标率100%,并将规范语言的要求纳入教师专业技能和教学基本功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聘任、晋升、评优的条件之一。
3.充分发挥汉语课在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方面的主渠道作用。语文教学要注重提高学生的语言规范意识和语言应用能力。要切实改变重知识轻能力的做法,培养良好的听说习惯和语言习惯,对表现好的老师给予适当奖励。
4.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力度,搞好科学研究,在教师中开展形式多样、卓有成效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活动,做好面向社会的宣传。特别要精心组织开展一年一度的普及宣传周,把做得好的个人和班级作为评选优秀个人和优秀集体的依据之一。
加强对学校推广普通话和规范用字工作的检查,将这项工作纳入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6.全校教职员工要自觉遵守规定,在授课(上课、辅导)、接电话、开会、集体活动、与学校谈话时,必须使用100%普通话。
7.教师的教学用词(教案、板书)必须100%规范。
学校不定期举办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成绩优异者给予一定奖励。
四、语言学习和宣传制度
1.在语文课、写作课、口语交际课中实施语言教学。
2.在各学科教学过程中渗透规范化语言教育。
3.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文字规范化知识教育和基本技能训练。
4.校园里有规范语言的标语或提示。
学校有“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栏”。
6.学校和班级都有语言监督员。
7.在各班文化建设中设置普通话和规范字。
通过校园网站、晨会、队会、升旗仪式等渠道,大力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意义及相关法律法规、语言文字规范化相关知识。
五、语言文字工作教育培训体系
1.教师要积极参加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己的规范语言水平,使我校所有在职教师普通话达标率达到100%,并将规范语言的要求纳入教师专业技能和教学基本功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聘任、晋升、评优的条件之一。
2.学校每学年都开展普及周活动,对师生进行语言规律和常识的宣传和培训。活动要求全员参与、积极参与,出勤率和成绩与评选语言先进个人挂钩。
3.学校每年组织全体教职工参与的语言文字常识普及活动,成绩由全校公布,评先评优优先。
4.学校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语言教育培训,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以身作则,严格管理。
语文教师要立足于课堂教学和班级活动,对学生进行语言知识教育,面向全体学生,让全体学生接受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听、说、读、写技能的教育和训练。90%以上的学生汉语拼音和规范汉字掌握良好,90%以上能说标准普通话,60%以上能说标准普通话。学校的写作和口语成绩作为评价教学成绩的重要依据。
6.其他学科的教师也要立足课堂教学和学科活动,对学生规范用词进行指导和管理。
六、校园语言管理系统
(一)校园语言要求
1.师生在校园里自觉使用普通话,在同学之间、师生之间、客人之间都会使用礼貌用语。禁止骂人,禁止大声喧哗,让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
2.坚持普通话教学。教师在课堂上讲课和学生回答问题时必须使用普通话,对外电话联系必须使用普通话。
3.学校领导、老师和学生在集会上必须使用普通话。
4.教研活动要加强基本功训练,坚持使用普通话。
教师必须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指导办公室定期对教师进行普通话培训、测试和验收。
6.学生能说标准普通话。
(2)对校园人物的要求
1.学校颁发的校名、标语、铭牌、标牌、证书等各类标牌符合要求。
2.宣传栏、宣传品、招牌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两简字、错别字,使用的文字规范。
3.标识、标语、请柬等中使用的字符。学校举办的各类会议和文化体育活动必须符合标准要求。
4.官方文件、校刊、讲义、教案、试卷、规范汉字。
黑板上的字迹符合要求。
6.批改作业和写评语用字符合要求。
7.学生能正确认识和书写规范字。
七。语言推广人员的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提高全体学生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和现代意识。
2.加强对班组语言工作的管理。
3.保证“每周一讲”、“每天读书”等全校常规工作正常进行;保证黑板报的正常出版。
4.监督普通话在课余和校内的推广。
校内外、课内外都要积极查找不规范汉字和错别字,督促相关班级和个人及时改正。
6.向学校推荐和表彰推广使用规范字的班级和个人。
7.结对帮助普通话尚未达标的同学积极练习,争取尽快达标。
在学生中建立一个网络,形成对发起人的报告系统。
9.积极协助完成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