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确保施工机械的正确、安全使用,充分发挥其机械性能,确保安全生产,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机械作业安全协议
1.乙方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操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方可持证上岗。乙方应将乙方员工的操作证复印件交由甲方设备经理存档。
2.操作人员应在工作前、工作中、工作后对设备进行检查,认真执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等设备维护的十字方针,确保设备机身清洁完好,确保设备安全正常使用。在操作过程中,应集中精力正确操作,并注意机械状况。我们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器交给其他无证人员。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的操作室。
3.甲方负责对乙方所有机械操作人员进行考核,不合格者禁止操作机械设备。负责每月的机械设备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停工整改。
4、操作人员应遵守有关机械保养的规定,认真及时做好各种保养工作,并始终保持机械处于良好状态。操作人员应熟悉工作环境和施工条件,服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和生产规定。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填写施工设备的卷扬机、搅拌机、自卸车的“机械履历”,每天在工作台上工作时认真填写各级保养。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必须配备专职维修人员,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如发现机械故障或事故隐患,应及时向施工队负责人和甲方设备管理人员报告。
6.塔吊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佩戴防弹衣或臂章。若无证指挥造成人身或机械事故,施工队负全责,并接受相关部门处理。
7.乙方施工人员必须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动工具。使用前检查外壳、手柄是否有裂纹、破损,电缆线、插头是否完好,保护接零是否正常、牢固可靠,防护罩是否齐全牢固,电器装置是否安全可靠。如果使用I类工具,必须采取其他安全措施,如漏电保护装置、安全隔离变压器等。,否则使用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胶鞋或站在绝缘垫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机械设备和电动工具不得带病运行。运行中如发现异常,应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9.各种配电箱、开关箱应配有安全锁。箱子里不应存放其他物品,并且应保持清洁。非岗位操作人员不得擅自开关箱。每班结束后,切断电源,锁好门。
10、电气设备或线路发生火灾时,应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前,不得使身体接触电线或电气设备。不要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
11、机械的使用与生产安全发生冲突时,必须首先服从安全要求。
12.发生重大机械事故时,必须及时报告和抢救,保护现场,查明原因,落实和完善安全措施,并根据事故性质严肃处理。
13.乙方使用甲方设备或租赁设备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设备故障应及时通知甲方,雨雪天应对电机和设备进行遮盖。因设备故障、强行使用、雨雪天电机及设备裸露,造成设备及电机损坏、机械设备配件丢失,乙方负责设备配件及维修费用。
14.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中小型设备,安装后应向甲方安全和机械设备经理报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外来施工队伍进入现场的所有设备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轴有护套,轮有盖”。如不安全设备未按规定擅自进入施工现场,造成的人身和机械事故由施工队负全部责任,并接受项目和安全部门的处罚。
16.乙方的锅炉、压力容器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执行北京市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决定》(京质监[2004]366号)文件。未经检测不准在施工现场使用。压力表应每年检验一次,不得随意调整压力。要求每天排出油箱内的杂质,及时加注空压缩机油。
17.乙方的搅拌机棚和木工棚必须采取措施降低噪音和粉尘,并符合环保要求。
1.乙方操作人员应遵守本协议及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因操作人员违反本协议和操作规程造成的任何机械和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并由项目和相关部门处理。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与双方的经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与经济合同同时签订,经济合同期满,本协议同时终止。
附:违法违规使用机械设备的处罚
甲方单位(盖章)和乙方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
年,月,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