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万信钢铁集团东山冶金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乙方车辆在甲方生产区域的运输,为保证甲方正常的生产活动和甲乙双方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如下安全协议:
1.甲方应统一协调和管理乙方的生产活动和车辆运输。甲乙双方必须相互配合,各负其责。
2.乙方应严格遵守工作内容、工作范围和行驶路线。严禁车辆在厂区内游荡或停留,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损失及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应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性,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带病作业,并保证车辆的灯光齐全,刹车有效,后视镜、通风口等安全附件完好。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损失及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车辆在工厂行驶时,应严格遵守工厂的交通规则及相关规定。严禁超速、超重或加宽,或运输危险材料。如有发现,甲方人员有权制止并处罚教育,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所有车辆必须有序停放在指定地点。对于乙方停放在厂区内的任何车辆,甲方不负责车辆的安全和保护,乙方应自行安排看护人员和措施。由此造成的车辆被盗或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
6.如乙方车辆在厂区内行驶,造成甲方和乙方人员的安全事故、设备设施的财产损失或第三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7.乙方应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工厂规定,禁止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野蛮驾驶,禁止乙方人员或车辆未经许可进入甲方其他生产区域、气体危险区域和其他危险区域。由此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乙方人员在甲方生产范围内必须严格按照要求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允许随便进入生产区域。如发生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9.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签订上述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0.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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