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将至,为做好项目部留守儿童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留守儿童在工地的人身安全,避免意外发生;结合项目部施工实际,特与家长签订本安全管理协议。为了您和您家人的幸福,请务必遵守协议的要求。
1、所有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项目部的相关安全管理要求。原则上禁止在工地工人生活区放小孩。
2.家长作为第一监护人,要对孩子进行监管,禁止孩子进入施工区域。
3.禁止在建筑工地的建筑活动中使用未成年工和童工。
4.家长外出时要照顾好孩子,外出时要注意社会交通,未经允许禁止孩子在生活区外的路口、河道、天桥玩耍。如果发生事故,项目部不承担责任。
儿童在生活区逗留期间,禁止喧哗、追逐或让其他工人探视,以免影响工人休息。
6.严禁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取暖器、电磁炉、电饭锅等取暖电器。防止火灾和触电事故。
7.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告诫孩子不要随意移动或损坏生活区的消防设施、施工工具、宣传画册等物品。一旦损坏,家长会照价赔偿。
所有人员应遵守项目部生活区的卫生管理规定,不得乱扔垃圾或倾倒剩菜。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项目部不负责赔偿。
9.作业人员要求子女在工地生活区住宿的,应向所在劳务承包商提出申请,由劳务公司第一时间通知项目部后勤管理人员进行登记,并提交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10.甲方有权对各班次家属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和处罚,并视情节轻重处以100-1000元的罚款。
11.未经甲方同意,禁止乙方家属进入施工现场,否则每人罚款1000元,乙方每人罚款00元。
12.乙方所属的劳务公司有监督管理乙方及其家属的责任,不服从项目部管理的相关人员应全力配合遣返工作。
本安全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和乙方所属劳务公司各一份,三方签字后生效。
项目名称:
甲方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名和手印:日期:年月日。
乙方劳务公司: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