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车辆管理,杜绝安全事故隐患,明确幼儿园和租赁车辆的义务和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出租方为车辆唯一所有人,使用年限不超过三年。在租赁期开始日之前,出租人应自费为车辆办理一切必要的证件,并将车辆的行驶证、年检证、税务收据证、保险和驾驶证复印并在园区备案。出租人应确保这些证书在租赁期内保持有效。
2.驾驶员需要持有驾驶证,并有两年以上驾驶同类车辆的经历。
3.驾驶人应当定期自费对车辆进行日常清洁、日常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行驶性能和内置设施完好,车内外清洁无异味。夏天7月12月1月接送幼儿时,必须空开放。以上违章扣10元。
4.如因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无法供幼儿园使用,出租方应立即免费向幼儿园提供与车辆相似的替代车辆。如果车辆有缺陷或损坏或毁坏,幼儿园有权要求立即更换车辆。
在租赁期内,因幼儿园以外的原因造成车辆损坏、丢失、承担赔偿责任或受到政府处罚的,由出租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6.司机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儿童上车后的安全。严禁带病、酒后、疲劳驾驶。一旦被发现,你将被立即解雇。
7.儿童班车每周一至周五早上6:10-6:00接送,下午4: 40准时发车,每延误一次扣10元。
开车时,司机代表着公园的形象。他应该对父母有礼貌,爱孩子,遵守公园的管理制度。如果遇到不讲道理的父母,要耐心倾听,尽量克制,做好相关解释,避免与父母发生争执。你可以在事后向你的主管报告这一事件。侮辱父母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10元。司机也应该熟悉接送幼儿的父母的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长来接幼儿,要提高警惕,确认接机者的身份。如果他们不确定,就不应该让他们去接小孩。
9.每月10日(工资发放日)中午12: 40召开司机大会。司机必须参加会议,不参加会议扣10元。
10.车辆原则上要全保。如车辆未办理全险,在运营过程中发生车辆损坏或交通事故,公园概不负责。
11.原则上司机是不能请假的。如需请假,委派司机的工资由原司机承担。委派的驾驶员必须持有驾驶证,有两年以上驾驶同类车辆的经历,责任心强,并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连续旷工3天以上的司机可能被辞退。
12.幼儿园会为每辆车指定一名跟车老师,帮助管理车上的孩子。从车辆进入公园开始,驾驶员将维护车内的安全,不得离开车辆。司机有义务对老师和跟车的孩子进行驾驶安全知识的培训,以及如何防止孩子对车辆造成损坏。接送结束后,司机一定要把停放的车收拾干净,避免孩子躲在车里等意外。驾驶过程中,驾驶员和跟车老师应及时制止儿童对车辆造成的损害。儿童在行驶过程中对车辆造成的损坏,公园不承担责任。
13.幼儿园将于每月10日向出租方支付租金(遇节假日顺延)。租金由双方协商,包括汽油费和司机人工费。此外,幼儿园不再承担其他费用。幼儿园不再租用车辆的,按照当月实际使用天数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14.车辆在接送途中遇到不可抗拒的车祸,应当对伤者进行急救,并尽快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方报案,并立即联系管理部和主管协助处理。如果是小事故,可以先处理,及时向园区领导汇报。因驾驶人在车辆行驶过程中不遵守交通规则造成交通事故损失的,由驾驶人负责赔偿。
1.每月设立30元安全奖。在园区内驾驶不违反制度,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全额赔付。
16.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执行,阳光宝贝幼儿园保留对本制度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