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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山歌活动,山歌比赛方案

唱山歌活动,山歌比赛方案

民歌大赛活动计划

为进一步挖掘我县民间民歌题材,推动民歌艺术发展,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举精神旗帜,立精神支柱,建精神家园”,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民歌形式宣传县委、政府的发展思路和战略决策,宣传唱响猴场, 展示瓮安和猴场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发出好声音和正能量。 展现“千年古镇红瓮安”最美印象,为“智慧瓮安、兴业瓮安、大美瓮安、活力瓮安、和谐瓮安”建设增添活力和动力,不断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经研究,决定在贵州瓮安猴场举办“千年古镇相约猴场”第二届全国民歌大赛。为有序开展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

(1)主办单位:中共瓮安县委宣传部

(2)主办单位:中国共产党猴场镇委员会猴场镇人民政府

(3)协办单位:瓮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瓮安县文化旅游局

为了有条不紊地开展活动,成立了领导小组:

组长:徐克平(猴场镇党委书记)

姜浩(猴场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聂(县文明办副主任)

周敏(县文联副主席)

冷凇(县文化旅游局副局长)

陈德伟(猴场镇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

冷小梅(猴场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马世龙(猴场镇党委委员、猴场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员:罗清(猴场镇党政办主任)

吴守芬(猴场镇综合文化站站长)

吴家伟(猴场镇财政所所长)

领导小组在文化站设有办公室,冷小梅为办公室主任,吴守芬为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整个民歌大赛的具体工作。

二。活动的目的

围绕“千年古城遇见猴场”主题,以倡导“文明乡风、热情大方、彰显特色”为目标,充分发挥民歌的寓教于乐作用,营造欢乐祥和、高雅的红色旅游氛围,大力弘扬瓮安猴场的红色文化、辞赋文化、龙狮文化、商人文化,努力打造“千年古城”A级景区,激发广大群众爱猴热情。

三。活动安排

(一)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并明确专人负责,同时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发出通知,向县内外征集民歌歌词。每位投稿者必须创作三首民歌歌词,内容必须是一首赞美瓮安,两首赞美猴场。歌词健康向上,突出主题。民歌歌词的创作必须押韵,符合规律(民歌歌词的四句中,第一、二、四句的最后一个字一般是平调,即汉语拼音中的第一、二声;其中,第一句的最后一个字也可以是浊音,必须和第二句、第四句的最后一个字押韵。第三句的最后一个字必须是汉语拼音的第三和第四个声调。不符合押韵要求的民谣歌词不予评价。所有入选作品的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

第二阶段:注册。县内外的民歌爱好者都可以报名参赛,或者组队参赛。

第三阶段:项目设定。民歌大赛分为独唱、对唱(每组4-6人)和合唱(每组12人),参赛人员名单于4月前报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吴守芬

电话:1904241

邮箱:23674046 @ http://fan Wen . Haidian . o

(二)比赛内容:以“千年古城遇见猴场”为主题,用省、地、县各族民歌演唱(特别欢迎瓮安地方调)。演唱歌词可以由主办方分发收集,也可以由参赛队伍自行创作,但必须围绕主题进行创作。

(三)比赛时间:4月26日

(四)地点:猴场镇钱穆樱花园。

(5)比赛要求:总决赛分为独唱组、二重唱组、合唱组;合唱和二重唱参赛作品的演唱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参赛者必须穿着民族服装,服装和道具符合民族风俗习惯;如果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用本民族语言演唱,需要用汉语复述。所有比赛都需要唱一首自称的歌(押韵)。

四。奖项设置

(1)歌唱类

根据独唱组、二重唱组和合唱组,奖项将分为不同类别:

1.独唱组

一等奖:1人,奖金00元,证书1张。

二等奖:3人,奖金人民币00元,证书一张。

三等奖:一等奖,奖金各300元,证书各一张。

优秀奖:10名,各100元,证书一张。

2.合唱

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奖牌一枚。

二等奖:2人,奖金人民币00元,奖牌一枚。

三等奖:3人,奖金人民币00元,奖牌一枚。

有好几个奖项,每个都是100元一个证书。

3.二重唱组合

一等奖:1人,奖金00元,证书1张。

二等奖:奖品2个,各600元,证书一张。

三等奖:三等奖,各400元,证书一张。

优秀奖10名,各200元,证书一张。

4.歌词创作奖

歌词创作奖30名,每名300元,证书一张。

活动领导小组邀请省、地、县资深民歌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所有获奖作品的解释权归领导小组所有。

动词 (verb的缩写)工作职责

1.县委宣传部:负责整个活动的宣传报道。

2.县文化旅游局:负责音响安装、调试、运营。

3.县文联:负责评委邀请、歌词审批、策划等。

4.猴场镇:负责布置、安排、活动经费等。

中国共产党猴场镇委员会

猴场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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