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努力完成今年税收工作的各项任务,为全省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出新的贡献,今天,我们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对开展党务公开试点工作进行动员。这项试点工作是省关工委确定和部署的。工委一共安排了6个试点单位,省局是其中之一,这是上级党组织的信任和鼓励。为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下面,我代表省委党组,就动员全省党务公开试点工作,谈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是深刻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党务公开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是我们的首要政治任务。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推进党务公开,完善党内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沟通渠道。”对在全党建立党务公开制度作出了具体部署。推进机关党务公开是落实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
(一)推进党务公开是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七大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把改革创新作为加强执政党建设的六条基本经验之一,指出:“坚持改革创新增强党的活力”。并要求“不断推进党的建设的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建立健全以党章为基础、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制度体系,推进党的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党内民主,保证党的团结统一,增强党的创造活力”。创新是党永葆生机活力的不竭动力和源泉。党务公开,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建立党员权利保障机制,健全党内决策机制,完善监督机制,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必将推动我们党更加富有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要从加强党的建设的全局高度,深刻认识推进党务公开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积极参与这项工作。
(2)推进党务公开是加强廉政建设的举措。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最大的危险是脱离群众”。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坚决惩治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坚决惩治腐败是我们党坚定不移的政治立场和政治任务。当前,我们党惩治和预防腐败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反腐倡廉教育不断深入,体制机制和制度不断完善,案件查办取得新进展。包括高级官员在内的一批官员相继落马,反映了党和人民的意志。但也要看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任务,贯穿党的建设全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能丝毫放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根本上说,就是要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始终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使权力运行机制始终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因此,推进党务公开是加强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根本举措。要从党的事业兴衰成败的高度,深刻认识推进党务公开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深化这项工作。
(三)推进党务公开是增强政府机关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工程。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重要论断。党员的校长任命能否发挥好,关系到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关系到党的决策过程是否科学民主。近年来,省局在大力推进税务政务公开的同时,在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干部选拔任用、财务管理、党组织评先选优、党员发展和党费缴纳使用等方面,实行了一系列公开制度和措施,取得了良好效果,赢得了党员干部的支持和好评。这也让我们党组深刻认识到,推进党务公开是党心民心所向。省关工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省直机关党务公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体现了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体现了机关党的建设的发展趋势,体现了机关党员和群众的愿望。这完全符合省直机关建设和省局的实际,进一步增强了我们提高党务公开的信心。我们要从加强机关建设,为加快辽宁全面振兴、构建和谐辽宁作出更大贡献的高度,深刻认识推进党务公开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以实际行动为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
二、周密安排,深入探索,努力取得试点工作的成效。
根据省关工委的总体部署和省党组的安排,经过精心准备,省党务公开试点工作将从今天起正式启动。省党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安排是:
(一)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目标
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从严治党,着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反腐倡廉能力,以宪法、党章和党内法规为依据,通过实施党务公开,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促进党内和谐。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完成以税收工作为中心的各项任务、推进和谐机关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组织保证和制度保证。
推进党务公开是一项政策性和规范性工作,应注意以下原则:一是围绕中心原则。我们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的。党务公开也不例外。要坚持服务地税工作大局的方向,着力服务和保障中心工作的顺利完成。通过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完成以税收工作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和机关建设中的服务保障作用。二是法纪原则。必须以党章和党的规章制度为依据,坚持公开为原则,保密为例外,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实现制度化、程序化。第三,真实公正原则。党务公开的核心是真实,必须把真实视为党务公开的生命。要实事求是,说一不二,真正信任和依靠党员群众。四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党务公开要紧紧围绕保障党员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力求方便快捷,杜绝形式主义。五、谁主办、谁公开的原则。做好党务公开工作,必须落实责任。政务公开由主办党组织或处室、直属单位及时承办,党政主要负责人负责,保证党务公开有序开展。
试点工作的目标是:从现在起至2012年3月,按照工委对试点单位的部署要求,完成建立健全制度、平台、责任体系等基础工作,全面开展宣传工作,使领导班子和党组织自身建设更加透明, 决策重大问题和干部职工关心的问题,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增强推进党务公开的自觉性; 党员知情、选择、参与、监督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党组织和党员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依法透明、规范有序的党务工作秩序基本形成,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在此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公示内容和范围,推动党务公开进一步发展,建立决策、参与、监督、问责的长效机制,使领导班子和党组织形成民主集中、个人舒心、意志统一的生动局面。
(二)党务公开的内容
党务公开的内容包括公示事项、公示程序、公示形式、公示时间和公示监督。总的要求是:凡是《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事项,凡是本会党员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都要公开。包括:
1.重大和中心工作事项。包括主要党组有关机关和系统的重大决策、决议和决定,党组织的任期目标和阶段性重点工作,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等。
2.思想政治建设事关重大。包括主要中心组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情况、年度主题实践活动安排情况、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等。
3.组织建设很重要。包括领导班子分工职责、民主生活会和整改收集的意见、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党组织选举、党费收缴和使用、干部任免、党员发展、评先选优和党员队伍建设等。
4.工作作风建设。主要包括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四项纪律八项要求”落实情况等,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深入基层调研和联系点下基层情况,维护群众利益情况,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等。
,制度建设事关重大。包括党章和党内法规规定的主要领导班子和党组织的决策程序、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以及对违反程序的纠正和处理的规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和党内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此外,还包括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党员和群众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其他党内事项。
宣传的形式包括向党员宣传和向党外群众宣传两个层面。按照适应内容、因地制宜、灵活简便、及时、利于监督的要求,根据不同内容确定公开形式。适合在党内公开的,通过党内有关会议、简报、纪要、通报等方式公开。需要在党外、社会公开的,可以通过社交媒体、政府门户网站、电子显示屏、公开电话等方式公开。除上述公开形式和渠道外,省局还将建立党务公开电子版,定期在办公网上公布。建立党务公开公示,及时在办公楼公共场所公布。在省局门户网站设立党务公开专栏,作为向社会公开的渠道,确保党务公开的经常化、制度化。
党务公开的基本程序是:事先通知、征求意见、公开决定、民主讨论、公布结果、接受监督。公开内容、范围和形式由主办部门和涉及部门提出,局领导批准。对于党内重要决策、干部任免、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根据有关规定,可以在党内公开,也可以先在党内公开,后在党外公开。
公示的时限应与需要公示的时间要求一致,公示的时限要明确,做到及时、必要、有效。对于重大或复杂的问题,我们可以根据披露后的反馈进一步完善再披露。
公开监督是党务公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督的主体是党员和党外群众。要建立组织和群众相结合的监督机制,把公开执行和公开监督分开,真正取信于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