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落实《关于省级食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责任调整有关事项的公告》(湘[201X]1号公告精神)和株洲市《201 x株洲市酒类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XX县商务局在全县开展了酒类批发零售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现在,对整改情况进行总结。
一.总体情况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XX县商务局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组成专项整治工作组,对全县22家酒类批发企业、46家酒类零售店进行检查。主要整治内容为:酒类批发企业使用酒类流通附页、酒类零售店备案登记、打击经营假冒伪劣酒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
二、发现的问题
(一)批发企业存在的问题
1.未按要求出具附表,本次检查发现部分酒类批发企业,附表填写不规范;有些客户需要出具附页。
2.台账登记不规范。大部分台账已登记,但少数批发商台账登记内容不全,如未登记批号。
(二)零售店存在的问题
1.白酒流通附单需求率不高。在被检查的零售门店中,部分经营单位没有主动向批发企业索要白酒随附清单,执法人员向商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告知如何整改。
2.存在酒类零售登记证未办理的情况。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酒类零售企业应当办理《酒类零售登记证》。然而,一些酒类零售商仍然不知道如何申请该证书,导致一些酒类零售商未能申请酒类零售登记证。
3.有销售假酒的嫌疑行为。在检查中,发现一家零售店涉嫌销售假酒。执法人员现场对疑似假酒进行登记保存,等待厂家派人前来鉴定后再做进一步处理。
三、整治成果
XX县商务局执法人员出动2辆车,9名执法人员对全县酒类门店进行地毯式检查。万家红商贸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向供应商索要合格证,查处涉嫌侵权弹27瓶二锅头酒。执法人员登记保存了第一份证据,以备进一步调查。对一家未按规定经营酒类产品的酒类经营者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开展酒类专项整治,净化了我县酒类经营秩序,打击了非法酒类经营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四。计划下一步
1.加强酒类监管行政执法,进一步规范酒类流通市场秩序,加大酒类市场检查力度,重点打击制售假酒违法行为,优化安全消费环境。
2.加大酒类流通附表检查力度,确保追溯体系尽快全面实施。
3.继续做好酒类流通管理的宣传工作,营造人人关注酒类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有利于酒类管理的顺利开展。
4.做好酒类经营者证照换发工作,继续加强备案登记,逐步实现酒类监管全县全覆盖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