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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信访问题化解总结报告,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矛盾信访问题化解总结报告,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信访局纠纷受理办公室大调解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该县矛盾纠纷处理室以构建“和谐社会”为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法律和信访维稳工作部署,紧密结合信访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大量社会矛盾和信访案件就地调处、基层化解,圆满完成中央领导视察、上海世博会、村级换届等信访维稳工作。信访总量、集体访、越级访得到有效控制,信访形势有所好转。过去一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信息

此后,在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共同努力下,全县信访工作继续保持良性运行。全年共受理各类信访0件,办结479件,办结率94.2%。其中,符合矛盾纠纷受理条件的矛盾纠纷27件,占信访总量的. 3%,已按相关工作程序分流到各乡(镇)、工作室。现在,26起上访通过调解得到解决,1起正在调解中。

反映信访和矛盾纠纷的主要问题集中在以下八个方面:村级换届选举引发的矛盾纠纷;林权制度改革引发的矛盾纠纷;农村土地征收过程中产生的矛盾和纠纷;因整治市容管理引发的矛盾纠纷;干旱引发的矛盾纠纷;煤矿改制引发的矛盾纠纷;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与法律和诉讼有关的问题等。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制度建设,明确工作职责。

矛盾纠纷处理室成立以来,成立了矛盾纠纷“大调解”领导小组,由主任任组长,分管接待的副主任任副组长,并指派优秀干部专职负责“大调解”的日常工作。此外,还制作了流程图、登记表、矛盾纠纷处理室受理分流指派通知书等相关清单和账册,流程图张贴在处理室显著位置。同时,明确了组长、副组长和成员的工作职责,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人员层层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了本单位“大调解”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2)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操作程序。

一是坚持原则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认真研究,制定出台了《县区社会矛盾纠纷受理室分流工作流程管理办法(试行)》,对主要工作职责、受理分流原则、受理分流工作流程、受理时间和地点、退回和归档、受理室工作职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了矛盾纠纷受理分流的操作流程。二是建立健全信访联席会议制度、督办调研制度、信息工作制度、经费保障制度等多项制度。,多措并举,确保社会矛盾纠纷在第一时间就地及时化解。

(3)注重源头管理,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始终坚持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化解和特殊时期随时排查化解制度。通过经常性、定期的排查,随时了解、发现和掌握各类矛盾纠纷和潜在危险。同时,在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期,开展集中排查,全面掌握信访动态。一是坚持每月排查矛盾纠纷。每月初对上月的信访情况进行分类排查,并将排查情况及时反馈乡(镇)和部门。对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或人员,限期结案,最大限度在源头处置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信访环节;二是实行特殊时期调查报告制度。重大活动和“两会”期间、上海世博会前,开展全县信访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排查,重要时段实行当日排查、当日信访报告制度,第一时间进行有效稳定管控,确保重大活动社会和谐稳定;第三,集中赋值,限时解决。上半年共排查出矛盾纠纷140起。经过整理,文件没有了。师院联办下发的[]1号、2号是集体分配的,在合理期限内解决。认真细致地做好反映不合理的引导和稳控工作;积极协调解决涉及多部门、多地区、多行业的问题;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妥善处理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对申诉不合理但反复缠访的,按照相关工作程序移交信访事项解决联合工作组处理。同时实行结案制度,没有及时解决的,列为下一批继续交办,不解的绝不结案。

(4)整合调解资源,加大调解力度。

牢固树立“稳定至上”的思想,充分整合领导接待、“大调解”、“联合调解”等信访调解资源,加大调解力度,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努力营造和谐平安。一是继续开展每周五的县委、政府领导接待活动,并在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长期公布接待(约谈)时间等相关信息,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措施,使之真正成为新时期从源头上调解矛盾纠纷的有力举措。二是在日常的信访接待过程中,根据调解原则和工作流程,引导当事人进入调解程序,分配到相应的调解工作室,限期调解。三是按照相关工作程序,对受理的信访案件进行认真分类梳理,按照一案一卷的要求,及时将群众合理诉求和非正常信访案件移交联合工作组处理。同时,协助工作组做好相关工作,推动信访问题的最终解决。目前,人民群众向联合工作组合理诉求案件已转办24件,结案22件,非正常上访案件已转办2件。

(五)加强督查督办,狠抓工作落实。

进一步畅通矛盾纠纷受理渠道,着力做好矛盾纠纷的受理、疏导、调解和督办工作。对信访反映的纠纷进行详细登记,初步梳理,对能够当场解决的事项依据相关法律政策予以解决,并答复信访人;对需要乡(镇)或部门协调解决、一时无法就地解决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书面形式分流分配到乡(镇)调解中心或相关调解工作室;对难以解决、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的重要信访事项,及时向矛盾调处中心领导汇报,由相关乡(镇)调处中心或调处工作室共同研究解决,并告知信访人。对分流交办的每一件信访事项都及时跟踪督办,督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今年以来,对16起重要案件进行了接访督办,确保了上级移交的重要案件和重大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消除和调处。同时,对受理的每一起矛盾纠纷都建立了工作台账,对已解决的纠纷及时进行了整理归档。

(六)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责任追究。

定期召开会议,组织分析研究重要案件,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政策、文件精神和专业技能,结合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不断嘱咐工作人员,努力提高调解队伍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业务素质和调解技能。此后,共召开6次会议研究重要案例,开展21次学习交流活动,妥善处理了一批重要纠纷案件。同时,及时交流了工作人员的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同时,在责任追究实施工作中,不按规定登记、受理、分流造成严重后果的;推诿、敷衍、拖延受理事项的办理;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投诉请求不予支持;在受理事项办理过程中,对作风粗暴、激化矛盾、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确保每一个矛盾纠纷都能得到及时受理、疏导和处理,获得优质高效的处理结果。自矛盾纠纷受理室成立以来,未发生过上述违规行为。

(七)加强信息工作,努力建设信访信息网络。

坚持信息工作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各镇、各部门及时向县信访局报送信访信息。县信访局主动向市信访局、县委办公室、政法委、县政府办公室等报送工作信息和调研报告。,充分发挥信访信息员的作用。全县信访信息网络已初步形成。今年以来,按规定向上述单位报送信息40余条,其中曲靖日报社采纳1条,市局采纳1条。此外,在国家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期实行信访动态信息每日“零”报告制度,做到各类信访心中有数。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少数历史遗留问题难以调解结案。

二是部分上访人员法律观念淡漠。

三是少数镇、部门、工作室对信访工作和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重视不够,未能利用好第一次信访和矛盾纠纷调处的最佳时机。

四。计划下一步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府关于信访维稳工作的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己任,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处理室的窗口协调作用,努力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2.严格按照《县域社会矛盾纠纷处理分流工作流程管理办法(试行)》的工作要求,受理、分流、交办矛盾纠纷。

3.积极探索新时期新形势下反映矛盾纠纷和群众诉求的新渠道。

4.认真完成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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