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_ _ _ _ _ _ _(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职务、住址和联系电话)
女:_ _ _ _ _ _ _(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职务、住址和联系电话)
双方经过充分考虑和协商,就离婚问题达成如下协议(简述离婚原因):
第一,双方感情上已经彻底破裂,没有和解的可能。因此,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指双方是否自愿离婚);
二、明确子女抚养的归属和赡养费的负担(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并注明支付上述费用的具体时间和方式。在赡养费条款之后,还需要对非直系父母的子女探视权的时间、地点作出明确具体的约定;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包括房产、物业、电器、家具、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现金存款、有价证券、股权等。);
四。债权债务的处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承担的具体处理)。
男: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女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在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延伸阅读】
离婚协议有哪些注意事项?
第一,离婚协议的一些一般条款过于宽泛,可能会伤害到弱势一方。
比如,协议约定男女双方名下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男女之间没有其他财产纠纷。一般情况下,双方在离婚时签订的协议,是基于双方在签订时对对方财产的了解的意思表示。但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隐藏了财产或存款,但根据这一条款,很可能会失去胜诉的机会。所以这个条款是有风险的。
第二,离婚协议内容过于简单,不具有可操作性。
比如协议约定双方同意离婚;女儿由男方抚养;财产已经分割,双方对此没有异议。子女抚养问题没有争议,即使有争议,也可以通过法院轻松解决。但是,财产的问题有一个很大的漏洞。财产分割是指双方约定了财产数额、分割方案和分配数量,处置完毕。但是,什么财产,怎么分,协议里没有体现。这样就会出现两种对立的观点:一是既然已经完成了财产分割,就意味着不需要分割财产,谁拥有就归谁所有;第二,既然没有明确约定房产的具体物品和处置方式,应当认定为约定不清,不可分割,应当依法分割。因为纠纷大到很难协商,一般的解决办法只能走法院。
三。贷款房屋的约定和处理。
一般来说,只要夫妻双方就财产分割达成离婚协议,变更主贷款人,银行一般都会同意并配合办理借款合同变更手续。但有些夫妻贷款期限较长,比如30年的贷款还款期,每月还款额较高,比如4000多元。但如果变更后的借款人月工资低于贷款额的两倍,银行一般不会同意变更主贷款人或减少共同抵押人,除非当事人提供另一担保人或采取其他保险措施。因此,夫妻双方在协议分割财产前,应注意银行是否变更了主贷款人或减少了共同抵押人的同意。另外,在银行贷款变更过程中,银行一般会严格要求双方到场,其中一方会拒绝变更手续。一方当事人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包括律师)办理变更手续,相关授权委托书必须经过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