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投资环境的十项规定》,转变服务理念,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打造“建设价格新风,群众满意”服务品牌,结合价格工作实际,特作出以下社会服务承诺。
第一,减少承诺时限,提高工作效率。
我局将一个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承诺时限由原来的17个工作日压缩至24个工作日,压缩比例为%。它们是:
1、公路客运、城市公共交通、水、气价格和渡口、码头、车站、港口、停车场收费等项目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延长至7个工作日;
2.火电出厂销售价格和延伸供热服务收费审批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压缩至20个工作日;
3.普通住宅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污水处理费、水利工程供水价格、部分中介服务收费审批时限由原来的30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
4、将部分建设项目经营服务费、拆迁服务费,以及当地邮电服务和延伸服务费的审批时限,由原来的30个工作日缩短至2个工作日;
一、将有线电视业务、殡葬服务、环卫有偿服务、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教育等项目,以及公园景区门票价格的审批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
6.廉租住房租金标准、部分农业生产资料和经营项目收费标准的审批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减为2个工作日;
7、《收费许可证》认证由7个工作日改为2个工作日;
,将“收费许可证”的发放和换发由承诺式改为即发即办式。符合条件的,当天完成。
二是优化服务措施,改善充电环境。
1.进一步梳理收费项目和标准。全面清理现行涉企收费,逐项规范企业反映的收费项目;建立收费公示制度,统一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其依据。未公示的项目不得收费;收费标准有上下限的,按下限执行。
2.继续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做好重点部门、重点项目和中介机构的收费管理,加强培训费和检验费管理,通过认证、年检等环节整治有关部门搭车收费行为。
3.开展“阳光充电”。完善收费许可证制度、收费公示制度和企业缴费登记卡制度,在网上公示企业收费项目和标准,增加收费政策透明度。
4、加强对乱收费的监督检查。建立123价格举报电话“一线通”,畅通价格举报渠道。认真受理企业乱收费举报,做到逢举报必查、逢查必成功、事事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第三,加强社会监督,推动工作落实。
1.规范审批服务程序。严格执行调价(费)集体审查制度,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组织重大价格项目调整前的听证和专家评审。
2.加强内部约束和外部监督。如果客户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投诉员工违纪。,凡实名签名并留下联系方式或上门的,将立即受理,并在3日内给予答复。不实名的,在镇江站公开回复。
投诉受理部门:市物价局监察室(地址:市长江路9号03室)
上述承诺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