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亨利
强盗轻轻地打开亮着灯的房间的门。煤气灯捻得很低,一个男子在床上睡着了。梳妆台上乱七八糟放着许多东西——一卷揉皱了的钞票,一只表,一串钥匙,三片赌扑克牌的筹码,压扁了的雪茄烟,一只粉红缎带发结,一瓶没有打开盖的溴化矿泉水,准备早晨提神的。
强盗朝梳妆台走了三步,床上的人突然发出一声刺耳的呻吟,张开了眼。他的右手伸到枕头底下,停住不动。
“躺着别动,”强盗用同人谈心的语调说。第三类型的强盗是不虚张声势的。床上的那位公民瞧着强盗的手枪的圆孔,就躺着不动。
“两只手都举起来。”强盗命令道。
这位公民留一副两头尖尖的棕色的小胡须,像一名无痛拔牙的牙医师。他看上去结实、养尊处优、急躁、招人厌。他在床上坐了起来,把右手举过头。
“另一只手也举起来,”强盗命令道。“你可能两手都管用,会用左手开枪的。你能数二,不是吗?喂,快点。”
“另一只举不起来,”那公民苦瓜着脸说。
“怎么回事?”
“肩膀患风湿。”
“发炎吗?”
“过去发炎,现在炎症往下移了。”
强盗不声不响站了一会儿,举枪对着那病人。他朝梳妆台上的东西瞥了一眼,然后带着无可奈何的神情又瞧着床上的人。接着,他突然做了个鬼脸。
“别站在那里挤眉弄眼的。”那公民沉不住气,吆喝着说,“既然你是来抢劫的,怎么还不动手?不是有些东西明摆着吗?”
“对不起,”强盗苦着脸说,“刚才我挨了一记。算你运气,风湿同我也是老伙伴。我也是左臂害风湿。要不是我,换上别人,看你不举那左爪子,早就冲你开枪了。”
“你得风湿多久了?”那公民问。
“四年了。我想这病真是没完没了。只要你得了这病,你一辈子都要受风湿的害——我看是这样。”
“试用过响尾蛇油?”公民很感兴趣地问。
“用了几加仑了,”强盗说,“要是把我用过油的蛇用绳串起来,就会有到土星八趟那么远,蛇的响声能传到印第安那州的瓦尔帕莱索城,然后再传回来。”
“有人用契塞勒姆药丸。”公民提醒他。
“骗人的东西!”强盗说,“我用了五个月了,毫无用处。那一年我用了芬克尔厄姆的浸膏,外敷吉列止痛膏,和帕特的止痛喷雾剂。病势倒轻了一些。不过我以为起作用的还是我掖在口袋里的橡树籽。”
“你是早晨还是夜里痛得厉害些?”公民问。
“夜里,”强盗说,“正是我最忙的时候。喂,把你的胳膊放下来——我琢磨你不会——喂,你试过布利克斯塔夫补血丸吗?”
“我从来没有用过。你的疼痛是阵发性的还是一直痛下去?”
强盗在床脚边坐下,把手枪搁在交叉起来的腿上。
一个强盗入户掠财,却出人意料竟和户主攀谈起来,而结局则是“强盗”和“户主”结成了好朋友,结尾处强盗硬拉着户主喝酒去了。而这一切只是因为两人的左胳膊都患有严重的风湿症。
和《麦琪的礼物》《警察与赞美诗》等名篇有所不同,作家这篇小说的风格不是“含泪的笑”,而是颇带喜剧味道,小说中的人物“强盗”有点人情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