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廊坊市文安一中/夏琼
摘要:香港(包括香港岛、九龙和新界)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但在英帝国主义发动的鸦片战争之后,被英国强行占领。中国政府一直没有放弃收复香港的努力。
关键字:香港问题 收复 政府努力 最终解决
引言:香港地区包括香港岛、九龙和新界,总面积为1076平方公里,其中香港岛面积79.77平方公里,九龙面积11.7平方公里,新界面积984.53平方公里。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从1841年英国武力侵占香港岛开始至1997年香港回归祖国的一个半世纪,中国政府,都曾为收复香港进行过努力。但是,所有这些努力都失败了。历史表明,只有新中国才能最终实现中华民族几代人为之奋斗的夙愿。在香港回归已在眼前的今天,全面地回顾一下百余年来我国收复香港的艰苦历程,将有助于真正理解香港回归祖国的深刻含义,并从中得到应有启示。
一、鸦片战争之前的中国
从1644年入关到鸦片战争爆发,清政权已维系了近200年。清王朝经过康乾盛世之后,到乾隆末年就已江河日下。中央政府的情况可从财政状况见出:康熙时,府库存银5000余万两,雍正时6000余万两,乾隆55年(1790年)以前增至8000万两。而到乾隆晚年,由于各项支出以及官吏贪污和乾隆的铺张挥霍,库存已告匮竭,赋税所得,年剩余仅200万两。另一方面,乾隆末年,土地兼并现象已极严重。土地迅速向豪门显贵之手集中,例如,宠臣和坤占田8000顷,怀柔郝氏占田至“膏腴万顷”。因此,至嘉道两朝,社会动乱便接连爆发。川楚白莲教起义,河南、北京等地天理教起义等相继袭来。
在统一女真、入主中原的征战中,八旗兵曾所向披靡。平定“三藩”之乱时,绿营兵也曾是作战主力。但在之后的战争中,二者皆相继失去战斗力。到嘉庆朝镇压白莲教起义时,所用的已是地方“乡勇”武装。从嘉庆17年(1812年)以后,营中操练也逐渐废弛。1840年代,军营中军官吃空额、扣兵饷成了“潜规则”,其他还有官弁出售兵缺,军营设赌收费,有的水师干脆把战船租赁给商贾贩货。更有甚者,与走私分子勾结,如广东水师副将韩肇庆与鸦片走私分子相互勾结,为鸦片走私分子提供方便。
二、 失去香港
1840年英国发动鸦片战争,清政府惨败。1842年8月29日,清政府代表耆英、伊里布与英国代表璞鼎查签订了中国近代历史上第一个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中英《南京条约》,条约规定:中国割让香港给英国;赔偿英国200万元;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协定关税,中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的税率,无权自行确定,必须与英国共同议定。1843年,中英又相继签订了《五口通商章程》和《虎门条约》,作为《南京条约》的补充。1856年英法联军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1860年10月,英法联军进犯北京,火烧园明圆。清政府又被迫于10月24日签订《北京条约》。就这样,英国占领了九龙半岛今界限街以南的土地,以及位于九龙半岛西部的一个大岛屿昂船洲。这使英国所取得的香港这一侵华基地得以进一步巩固与加强。
英国侵占九龙半岛南部后,不久又图谋占领整个九龙半岛及其附近岛屿和水域。1898年6月9日,清政府总理与英国在北京签订了《展拓香港界址专条》。根据该约,清政府把位于深圳河以南,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北的土地,以及附近岛屿,租给英国,租期99年。这块租给英国的土地后来被称为香港新界。致此,英国通过刺刀、洋枪与大炮的野蛮征服,实现了对中国香港地区领土的占领。
三、一战后北京政府收复九龙的努力
在1919年的巴黎和会上,中国代表曾根据北京政府的指示,向和会提出收回租借地(包括九龙租借地)的问题。由于和会为第一次世界大战的两个主要战胜国英、法所把持,它们在中国都占有租借地,根本不愿意放弃其既得利益。和会主席、法国总理克里蒙梭借口中国的提案“不在和会权限范围之内”,推说这件事应由国际联盟今后去加以考虑,轻易地予以否决了。众所周知,这个标榜建立“国际公正”、以“缔造世界永久和平”为宗旨的和会,以其极不公正地对待中国,通过将德国在山东的侵略权益让与日本的决议而诱发了中国的五四运动,并促使中国代表拒绝在和会的对德和约上签字。
1921年12月3日,中国代表顾维钧在华盛顿会议上,又重新提出废止各国在华租借地的议案。议案中历数了列强在华租借地破坏中国领土及行政完整、危及中国国防、将中国牵入列强冲突的漩涡及被列强利用来建立自己的势力范围等事实,要求“将此等租借地取消或从速废止之”。当时正值战后世界民族解放运动高涨时期,中国在五四运动的推动下,人民大众“外争国权”、废除不平等条约的浪潮汹涌澎湃。与此同时,美、日在远东互争雄长,美国力图箝制日本咄咄逼人的扩张势头,其他列强之间也矛盾重重。以上两个因素促使英、日两国不得不分别同意放弃威海卫和胶州弯租借地。但在废除九龙(即香港新界)租借地和旅大租借地的问题上,中国代表却遭到英、日代表的强烈反对。英国出席会议的代表、枢密院长、以“血腥人物”著称的贝尔福,借口“没有九龙租借地则香港不能自卫”,坚决拒绝归还。12月7日,顾维钧在会议的远东委员会上据理驳斥了贝尔福的谬说。贝尔福对此置若罔闻,日本代表缄口不言,美国代表则无动于衷,作壁上观。此后,华盛顿会议再没有讨论九龙租借地的问题。中国收回九龙租借地的正当要求,终因英国的顽拒和当时中国军阀混战、政局不稳和缺乏实力作外交的后盾而严重受挫。
四、 抗战期间国民政府收复香港的努力
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在日军的猛烈进攻下,英军节节败退,英国政府不得不请求中国派兵支援英国军队。蒋介石于是打算趁此良机收复香港。1942年,蒋介石向英国提出了收回香港的要求。蒋介石这一姿态在国内掀起了反对帝国主义,要求废除不平等条约的浪潮,并在国际上得到了广泛同情。
英国出于需要中国出兵保卫其殖民地缅甸和印度的目的,主动提出与中国进行废除不平等条约及签订新约的谈判。谈判之初,蒋介石坚持收回香港,然而,英国人从内心里并不想交还香港,谈判只是权宜之计,为的是让蒋介石能够坚持抗日,以减少英军在太平洋战场上的压力。随着战争向有利于盟军的方向发展,英国在香港问题上也日趋强硬。在1943年的开罗会议上,中英就香港问题展开了交锋,但丘吉尔直接回绝了蒋介石,蛮横地宣称:“不经过战争,休想从英国拿走任何东西!”在英国人的威逼利诱下,蒋介石的立场逐步软化,最终放弃了将收复香港这一内容写入新条约,仅仅要求英国在口头上承诺在战后同中国商讨九龙问题。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投降。此时的形势对中国收复香港极为有利,因为按照远东盟军统帅麦克阿瑟发布的第一号受降令:凡在中华民国(满洲除外)、台湾、越南北纬16度以北地区之日军,均应向中国军队投降。香港就位于北纬16度以北地区,而且在战争期间隶属于中国第二方面军所辖战区的一部分,因此许多人建议蒋介石趁机派兵进驻香港,然后再与英国交涉。蒋介石于是命第二方面军司令张发奎将新一军和十三军集结于靠近香港的宝安地区,准备接收香港。然而英国政府却拒绝接受麦克阿瑟的受降令。8月18日,英国新任首相艾德礼致电美国总统杜鲁门,要求杜鲁门指示麦克阿瑟重新发布命令,让驻港日军向英军投降。
1945年8月13日,一支英国海军特遣舰队开赴香港。为配合海军的行动,英国派出了大约一个师的陆军兵力前往香港。在派出军队的同时,英国也对美国展开了外交攻势。英国人很清楚,在香港归属问题上,美国的天平倾向于谁,香港就将归谁所有。在中国这边,蒋介石虽然已经集结了部队,做好了进入香港的准备,但他却迟迟没有下达进军香港的命令。蒋介石知道,将来发动内战,不能少了英美两国的援助,若此时出兵香港,必然会失去英国的支持。于是,蒋介石连续两次声明中国无意以武力收复香港,希望这件事能通过“外交”途径来解决。他还向美国派出了使节,去寻求美国的支持,幻想通过美国的干涉来实现香港的回归。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为鼓励中国对日作战,减轻美军的压力,美国曾表示支持中国收回香港。同时,美国也想趁机瓦解英、法在远东的殖民体系,并取而代之。因此,在开罗会议上,罗斯福曾敦促英国在战后将香港归还中国,但遭到丘吉尔的拒绝。
1945年5月纳粹德国灭亡后,美国同苏联为了控制欧洲展开了激烈的争夺,美国急需英国的支持。因此,美国改变了在香港问题上的态度,杜鲁门转而支持英国重返香港。他通知麦克阿瑟:“为顺利地接受香港地区日军的投降,须将香港从中国战区的范围划出来。”
在美国的强大压力之下,正乞求美国人帮他打内战的蒋介石只好从命。
1945年8月20日,英国海军特遣舰队在香港登陆。9月1日,驻港英军成立了军政府。蒋介石派遣的军事代表团也在这一天抵港,并正式宣布:国民政府同意英军占领香港。
1946年5月1日,被日军囚禁的前港督杨慕琦返港重任总督,恢复了英国对香港的统治。至此,国民政府收复香港的努力归于失败。
五、建国初期中共保留香港的现状
1949年10月17日,解放军“四野”第15兵团(邓华兵团)在攻克广州城之后,挥师抵达香港北部边界。此时收复香港殖民地可谓易如反掌,况且,此前在渡江战役前夕,解放军曾炮击停泊在南京江面上的英国皇家海军“紫石英”号护卫舰,并以强硬态度严词谴责英国政府。那时,对大英帝国,解放军将士可以说更多的是轻蔑。但是,以作战勇猛著称的“四野”部队此时却出人意料地勒马于深圳河边,并宣示将维持和平,恢复贸易,重开广州至九龙的铁路。英国当局敏感地注意到中国发出的“维持香港现状”的信号,决定投桃报李,当时的《华侨日报》遂以大标题刊登“毛泽东已保证香港地位安全,英国年内承认中共”的消息。于是,在日后美国对华的长期战略围困中,香港成为中国对外联络、贸易和情报往来的“国际孔道”。看似下闲棋、布冷子,实则关涉全局。这一“长期打算,积极利用”的对港方针制订于1949年初,迄今已近50年,即使到了今日全球化的时代,香港仍大体不脱离当年的设计,这的确堪称为战略运筹学的经典之作。
六、改革开放后中国收复香港的努力
1982年9月24日,邓小平会见了撒切尔夫人。此前,中国总理同她举行了会谈。中国领导人正式通知英方,中国政府决定在1997年收回整个香港地区,同时阐明中国收回香港后将采取特殊政策,包括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由香港当地中国人管理,现行的社会、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变,等等。撒切尔夫人则坚持三个不平等条约仍然有效,提出如果中国同意英国1997年后继续管治香港,英国可以考虑中国提出的主权要求。针对撒切尔夫人的言论,邓小平在同她会见时作了重要谈话。通过这次谈话,双方同意通过外交途径就解决香港问题进行商谈。此后的半年里,由于英方在香港主权问题上立场不变,双方的磋商没有进展。1983年3月撒切尔夫人写信给中国总理,作出了她准备在某个阶段向英国议会建议使整个香港主权回归中国的保证。四月中国总理复信表示,中国政府同意尽快举行正式谈判。
1983年7月12日至13日中英两国政府代表团举行第一轮会谈,由于英方仍然坚持1997年后英国继续管治香港,直至第四轮会谈毫无进展。1983年9月邓小平会见访华的英国前首相希思时说,英国想用主权来换治权是行不通的,劝告英方改变态度,以免出现到1984年9月中国不得不单方面公布解决香港问题方针政策的局面。10月英国首相来信提出,双方可在中国建议的基础上探讨香港的持久性安排。第五、六轮会谈中,英方确认不再坚持英国管治,也不谋求任何形式的共管,并理解中国的计划是建立在1997年后整个香港的主权和管治权应该归还中国这一前提的基础上。至此,中英会谈的主要障碍开始排除。
从1983年12月第七轮会谈起,谈判纳入了以中国政府关于解决香港问题的基本方针政策为基础进行讨论的轨道。根据中国政府的基本方针政策未来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直辖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除外交和国防事务属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中央人民政府将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派驻部队,负责其防务。特别行政区政府将由当地人组成,英籍和其他外籍人士可担任顾问或政府一些部门中较高至副司级的职务。
从1984年4月第十二轮会谈后,双方转入讨论过渡时期香港的安排和有关政权移交的事项。
在香港设立联合机构问题是谈判中遇到的最困难问题之一。中方建议在香港设立常设性中英联合小组,其任务是协调中英协议的执行、商谈有关实现政权顺利移交的具体措施。对此英方坚决反对,强调不要正式确定1997年前为“过渡时期”,不应建立任何常设机构,以免造成中英“共管”的印象。最后双方商定,设立联合联络小组,小组于1988年7月1日进驻香港。
中英通过谈判确定,中国收回香港、恢复行使主权,这一点在协议中必须有明确的表述。英方不接受中方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的提法,先后提出的草案都具有三个不平等条约有效的含意,中方坚决不能接受。最后双方同意用《联合声明》的形式,采用以下表述方式,即中国政府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决定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英国政府声明:“联合王国政府于1997年7月1日将香港交还给中华人民共和国。”这样就解决了主权归属问题的表述。
此后,双方代表团举行了三轮会谈,进行了反复磋商。1984年9月18日双方就全部问题达成协议,并于9月26日草签了中英《联合声明》和三个附件。至此,为时两年的中英两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谈判圆满结束。1984年12月19日中英两国政府首脑在北京正式签署了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1985年5月27日,中英两国政府在北京互换批准书,中英联合声明正式生效。
七、香港回归
1985年7月1日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正式成立并开始工作,同年12月18日,香港基本法咨询委员会宣告成立。
1990年4月4日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正式通过《香港基本法》。
1993年3月中方宣布在香港政制问题上将根据基本法相衔接的原则“另起炉灶”。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预备工作委员会成立并开始工作。
1994年5月中国银行在香港参与发行港元钞票。
1994年8月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九次会议通过决议,港英最后一届三级架构于1997年6月30日终止。9月8日预委会政务小组讨论特区第一届政府的筹组问题,初步确定特区第一任候任行政长官将于九六年第四季度由推选委员会协商产生或协商后提名选举产生;而推选委员会则早于候任行政长官产生之前一、二个月,于九六年第三季度由特区筹委会民主协商产生,四百位委员全部由香港永久性居民组成。
1995年12月7日-8日全国人大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预备工作委员会在京举行最后一次全会,并结束工作。
1996年1月26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在京成立。国家主席江泽民会见全体筹委并发表重要讲话。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乔石向全体筹委颁发任命书。筹委会的成立,表明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筹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准备工作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1996年1月28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公告,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组成。
1996年3月23日-24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关于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临时立法会的决定》、《关于1997年下半年和1998年全年香港公众假日安排的决定》、《关于成立香港各界庆祝香港回归祖国活动委员会的决定》、《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作出解释的建议》。
1996年8月9日-10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第四次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的具体产生办法》、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意见、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使用暂行办法。
1996年10月4日-5日香港特区筹委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的产生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临时立法会的产生办法》。
1996年10月23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草案。12月30日,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该法律自1997年7月1日起施行。
1996年11月1日-2日筹委会在京举行全体会议,产生了由400名港人组成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
1996年11月5日1500多人组成的香港各界庆祝回归委员会在香港举行成立大会。全国政协副主席安子介、霍英东出任“庆委会”主席团主席。“庆委会”决定将于1997年6月30日和7月1日连续两个晚上举行“九七回归大会演”等活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
1996年12月11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在香港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现任全国政协委员、香港特区筹委会副主任委员的董建华当选为香港特区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筹委会主任委员钱其琛表示,由港人自己来选择较高行政首长,在香港历史上还是第一次,标志着香港回归祖国后即将开始一个全新的时代。12月16日国务院召开第十一次全体会议,李鹏总理签署国务院第207号命令,任命董建华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于1997年7月1日就职。12月18日国家主席江泽民在北京会见董建华,祝贺他被任命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
1996年12月21日香港特别行政区临时立法会60名议员选举产生。1997年1月24日董建华在香港公布了以钟士元为召集人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行政会议成员名单。这是在他当选行政长官后首次重要的人事任命。
1997年4月21日根据中英联合联络小组达成的协议,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首批40名先遣人员今日进入香港。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人民解放军部队首次踏上祖国这片神圣领土。
1997年5月28日-30日中英联合联络小组第40次会议在香港举行。会议讨论了香港政权交接等问题。
1997年7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准时进驻香港履行防务。香港回归。
八、结语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从1841年英国武力侵占香港岛开始至1997年香港回归祖国的一个半世纪,中国经历了晚清时期、民国时期和新中国时期。无论是清政府还是民国时期的北京政府和国民政府,都曾为收复香港进行过努力。但是,所有这些努力都失败了。香港回归是“一国两制”伟大构想和港人治港方针的成功实践。收复香港的百余年历史,再一次向我们证明了落后必挨打、弱国无外交这个颠扑不破的真理,证明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最终实现中华民族几代人为之奋斗的夙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