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维新人士和帝党官员的积极推动下,1898年6月11日,光绪皇帝颁布“明定国是”诏书,宣布变法。新政从此日开始,到9月21日慈禧太后发动政变为止,历时103天,史称“百日维新”。
在此期间,光绪皇帝根据康有为等人的建议,颁布了一系列变法诏书和谕令。
主要内容有:经济上,设立农工商局、路矿总局,提倡开办实业;修筑铁路,开采矿藏;组织商会;改革财政。政治上,广开言路,允许士民上书言事;裁汰绿营,编练新军。文化上,废八股,兴西学;创办京师大学堂;设译书局,派留学生;奖励科学著作和发明。这些革新政令,目的在于学习西方文化、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制度,发展资本主义,建立君主立宪政体,使国家富强。
新政措施虽未触及封建统治的基础,但是,这些措施代表了新兴资产阶级的利益,为封建顽固势力所不容。清政府中的一些权贵显宦、守旧官僚对新政措施阳奉阴违,托词抗命。慈禧太后在光绪皇帝宣布变法的第五天,就迫使光绪连下三谕,控制了人事任免和京津地区的军政大权,准备发动政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