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服
分吉服和丧服两类。宫廷中的吉服有如下规定:皇太后、皇后、皇贵妃和贵妃的吉服冠采用熏貂并缀朱纬(一种图案);龙褂色为石青有绣文;龙袍色用明黄,皇子福晋、亲王福晋的吉服冠用熏貂,顶用红宝石。皇子福晋的吉服褂色用石青有绣文;皇子福晋蟒袍用香色,通绣九蟒五爪;文武官一品至九品的夫人所着补服随夫品级,补子的形制为方,清末品官的命妇有用圆形补底。一品文官绣鹤;二品绣锦鸡;三品绣孔雀;四品绣雁;五品绣白鹇(xián,一种观赏鸟);六品绣鹭鸶;七品绣;八品绣鹌鹑;九品及未入流的绣练鹊。武官一品绣麒麟;二品绣狮子;三品绣豹;四品绣虎;五品绣熊;六、七品绣彪;八品绣犀牛(另说为六品配彪,七品、八品绣犀牛);九品绣海马。(清朝末期,官服服饰出现了简化之势:一品至三品绣九蟒五爪,四至六品绣八蟒五爪,七至九品绣五蟒四爪。)无品级的夫人用天青色大褂。不用补子,红裙,衣袖口边镶绣可随意。而妾只能用粉红色和淡蓝色。清代命妇的凤冠(又名“珠冠”,因冠上以珠为主要装饰),霞帔、蟒袄没有规定。总之,清朝命妇的各种品级均以绣蟒为装饰。这一点与明代有些不同,明代命妇大衫不绣蟒,而只绣雉(zhì,山鸡)、孔雀、鸳鸯和练鹊。
丧服
自古以来,丧服也被列为礼服之类。丧服可分两部分:一种是后辈人为长者预制的“寿衣”;一种是在丧礼上人们的着装。官者服用“寿衣”是按品级穿戴,平民妇女则用元青或蓝色大褂。
出席葬礼者要按照月份分别穿生麻布、熟麻布、粗白布、细白布、麻冠、麻履、草履、素履等丧服。在着丧服期间女人不得戴有色鲜花,不可涂抹脂粉,也不得穿丝绸衣服,不得使用鲜艳色彩,只准采用白、灰、黑、蓝几色。这些是丧礼的一般规定,根据地区习惯还另有不同。南方比较遵守古礼,比如女人用粗衣时边缘不缝,腰下系麻裙,头上用一条麻布缝缀一侧,呈风帽形状,戴帽后布的两端一边长一边稍短;北方则将白布纽结包在头上,在不缀边线的粗衣下面用白布包鞋,留有鞋跟,父辈留黑色跟,祖辈留红鞋跟。
公服
是宫廷中上至皇太后,下至皇贵妃的正式官样服装。其朝服朝褂的具体规定和配套的各种珠宝饰物在《大清会典》图卷中和《大清通礼》卷中都有记载,下面简要介绍一二。
皇太后和皇后的冬朝冠为熏貂。上缀朱纬,顶三层。饰有珍珠、金凤、宝石、珊珊等饰物,冠后有护领,垂明黄带;夏朝冠为青绒。
皇太后和皇后的金约(用金做成的饰物),上缀青金石、绿松石、珍珠、珊珊等为垂褂物。 皇太后和皇后的耳饰左右各三,由金龙衔一等珠:皇贵妃和贵妃的耳饰,宫中贵人耳朵扎有三个孔,配戴三副耳坠。 皇太后、皇后、皇贵妃的朝褂,用石青色片金缘,以立龙、正龙和万福万寿为绣衣图案。领后垂明黄绦,饰以珠宝;也有以正龙、行龙或立龙和八宝平水为图案绣文。
皇太后和皇后、皇贵妃的冬朝袍用明黄色、披领和袖均用石青,肩的上下均加缘,并有金龙、行龙、正龙以及八宝平水等图案绣文。
皇太后和皇后的领约,以缕金铸之,以珍珠、绿松石、珊珊为饰。皇太后和皇后着朝服时胸前挂有三盘朝珠。着吉服挂一盘朝珠,均为珍珠和珊瑚等高档饰物;皇贵妃、贵妃和妃的朝珠,是用密珀为饰。这种朝珠共计一百零八颗,分四部分,以三颗大珠间隔,每个部分二十七颗。
皇太后、皇后和皇贵妃配有绿色彩带,绦用明黄色,绣文为五谷丰登。
皇太后、皇后、皇贵妃、贵妃、妃和嫔的冬朝裙,用片金加海龙缘,红织金寿字缎和石青行龙庄缎;夏朝裙用缎纱,图案与冬裙相同。
清代男装主要是长袍和马褂,袖端呈马蹄形是历代不曾见过的。长袍造型简练,立领直身,偏大襟,前后衣身有接缝,下摆有两开衩(古时称“缺裤”),四开衩和无开衩几种类型。皇室贵族为便于骑射,着四面开衩长袍,即衣前后中缝和左右两侧均有开衩的式样,平民则着左右两侧开衩或称“一裹圆”的不开衩长袍。在我国文学名著《红楼梦》第九十四回“宴海棠贾母赏花妖”一节中,记述了一段内容“那日宝玉本来穿着”一裹圆的皮袄在家休息,忽听贾母要来,便去换了一件狐腋箭袖,罩了一件玄狐腿外褂。这里说明“一裹圆”,是休闲衣服,不可登大雅之堂,所以贾母的到来,必须换掉便装,改着正式穿戴。满清时期长袍外面的马褂身长不过膝,袖宽且短。衣服上的佩饰比较琐繁,一个金银牌上垂挂着数十件小东西,如耳挖子、镊子、牙签,还有一些古代兵器的小模型,如戟、枪之类,佩挂饰物在清代已经形成风尚。
马褂
男装中以褂最为盛行,马褂是满清男子四种制服之一。四种制服为礼服、常服、雨服和行服,马褂即行服。马褂自康熙年间进入富家后,军服也用此制。史料《陔余丛考·马褂》记“凡扈从及出使,皆服短褂,缺襟袍及战裾(jū),短褂亦曰马褂,马上所服也”。马褂做为外用,有单、夹、棉几种不同做法,一般采用石青、绀(gàn,略微带红的黑色)色、黑色等较素的颜色,习惯上不用亮纱原料。在乾隆年间,有翻毛皮马褂,为贵族服用,官职人员着褂在胸前背后缀有补子叫“补褂”。马褂又名“德胜褂”。清初马褂采用天蓝色。乾隆时以玫瑰紫为佳,清末深绛(赤、大红)最流行,民国时期流行浅灰和浅驼颜色。
清代的上等褂为“黄马褂”,这种褂属于皇帝的较高赏赐,有四种人才可以享用:
(1)皇帝出巡时,所有扈从大臣,即御前大臣、内大臣、内廷王大臣、待卫、仆长等皇帝的心腹之人,并可在帽顶后端插戴孔雀翎。这种黄马褂没有花纹,是取淡黄色(明黄)纱或绸缎原料制作,又叫“职任褂子”,所以卸职者不可服用。
(2)竞技场上比武的优胜者和每年“行围”时,贡献珍贵禽兽的大臣可以享用,服用黄马褂时文官用黑色纽绊,武将用黄色纽绊。
(3)作战有功,显赫的高级武将或统兵的文官可以享用。
(4)朝廷特使,宣慰中外的官员可以被特赐,赏赐时必骑马绕紫禁城一圈,这种仪式在威丰年间尤为盛行。
马褂有长袖短袖之分,但无论长短马褂之袖都是宽肥的。马褂有对襟、大襟和琵琶襟等几种式样。以衣襟区别使用范围。对襟马褂是礼服,右大襟镶黑边饰的马褂是常服,而缺襟马褂,即琵琶襟(又称“乌龙”)的马褂是行装。
清代服制改变,从公服开始逐渐推向常服。满人进关,对男子采取强制性更装,女子的更装是逐步实现的。但是由于当时女子改装阻力很大,明装难以更改,反而大大吸引了满人,不少旗人还特意模仿汉装,尽管乾隆时期宫中一再降旨,禁止满人缠足,但异族女装的吸引力,使得不少满人违抗旨令的现象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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