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是以满族统治者为主的政权机构,满族八旗服饰随朝代的变更冲进关内。旗人的风俗习惯影响着广大的中原地区。清初汉人反满情绪高涨,以各种形式发泄反清情绪,抵御外族的入侵。
因此,从化妆到衣着,满汉民族之间产生矛盾就成为必然。客观上来说,清代服制的变化,是由外力促使而产生的改革与变化,从衣着特点和后世传播的持久性来分析,它是以新代旧的一种进步,是时代前进的产物。因此可以说这种变革,已经形成我国传统服制的又一次飞跃,是历史上“胡服骑射”、“开放唐装”之后的第三次明显的突变。所以说这种改革是起到了推进服饰演变的积极作用。
历时数千年的宽袍大袖拖裙盛冠,潇洒富丽,纤细柔弱,与衣身修长,衣袖短窄的满装形式,形成鲜明的对比。旗装以它用料节省,制作简便和服用方便,取代了古代的衣裙,这是后人易于接受的主要原因。满族的旗装,外轮廓呈长方形,马鞍形领掩颊护面,衣服上下不取腰身,衫不露外,偏襟右衽以盘纽为饰,假袖二至三幅,马蹄袖盖手,镶滚工艺装饰,衣外加衣,增加坎肩或马褂,……。其造型完整严谨,呈封闭式盒状体,因此形象肃穆庄重,清高不凡,而独树一帜,进阶了几千年来飘逸的塔形衣冠,给世人留下了深刻的形象记忆。特别是随时代发展,经过加工曲线突出修长秀丽的旗袍,已经形成了汉民族的服饰代表,显示了东方女性的温柔与内涵,具有永恒存在的价值。
旗袍
旗袍或短装有琵琶襟、大襟和对襟等几种不同形式。与其相配的裙或裤,以满地印花、绣花和裥(jiǎn,衣服上的褶皱)等工艺手段作装饰。襟边、领边和袖边均以镶、滚、绣等为饰,史书记载“……镶滚之费更甚,有所谓白旗边,金白鬼子欄干、牡丹带、盘金满绣等各色,一衫一裙……镶滚之弗加倍,衣身居十之六,镶条居十之四,衣只有六分绫绸,新时离奇,变色以后很难拆改。又有将羊皮做袄反穿,皮上亦 加镶滚,更有排须云肩,冬夏各衣,均可加工……”。清初满族妇女与男人的装扮相差不多,不同之处只是穿耳梳髻,未嫁女垂辫。满女不缠足不着裙,衣外坎肩与衫齐平,长衫之内有小衣,相当于汉女的肚兜,衣外之衣又称“乌龙”。 旗装在清代,除具有上述共同特点外,不同时期的组合特征仍比较鲜明。
康熙年间:贵族妇女流行一种身着黑领金色团花纹或片金花纹的褐色袍,外加浅绿色镶黑边并有金绣纹饰的大褂。襟前有佩饰,头上梳大髻,也有包头巾样式。侍女是着黑领绿袍,金纽扣,头上饰翠花,并有珠珰(dāng,古代妇女带在耳垂上的饰品)垂肩。
乾隆年间:妇女着镶粉色边饰的浅黄色衫,外着黑色大云头背心。裙边或裤腿镶有黑色绣花欄干,足着红色弓鞋。也有着朱衣,袖边镶白缎阔欄干,足着红色绣花鞋。也有的着镶有黑边饰的无领宝蓝色衣者,襟前挂香牌一串,纽扣上挂时辰表、牙签、香串等小物件。也有的在衣服外面结桔黄色带子,垂在腰胯两侧与衫齐,带子的端头有绣纹。也有的着白纱汗衫,黑裤红腰带、红肚兜,鞋后跟有提舌。
嘉庆、道光年间:女子多着低领蓝衣紫裙,裙子镜面和底边均镶黑色绣花欄干,袖口镶白底全彩绣牡丹阔边。也有的袖口和衣服裙子镶阔欄干,裙带垂至膝下,肩有镶滚云肩。也有的着团花绿衣浅红色裙,裙的镜面上绣少许折枝花数朵,披云肩垂流苏。
同治年间:流行蓝缎地镶阔边的绸裤带,带宽一丈或数丈,带端有绣纹。无论着裙着裤均有系带的习俗。腰带系后垂至膝下为尚。
光绪中期:妇女衣裙渐短,袖子渐宽,带长过膝露出约一尺有余,走动时随风飘摆,也有将流苏缝于带端,摆动时呈现异样效果。服色以选用湖蓝、桃红为多,也有宝石蓝和大红等色。
光绪末年:妇女的衣服身长过膝,采用大镶滚装饰,裙上有时加十六至二十条飘带,每条带尾系上银铃,步行时有响声,甚为风趣。衣襟前挂有金或银制的装饰物,如耳挖子、牙剔子、小毛镊子等。有的还挂有梅檀一类的装有香料的小香囊。也有的系着内装香脂粉的绸缎或缂丝制成的小镜袋。与此同时,上海流行一种新装,这种新装不但在袖边,也在臂肘上饰以镶滚,衣服较前窄且长,裤子也相应地窄了一些。并配以三至四对手镯。如此新装,确实将妇女们的形象装扮得更 加清秀和娴静。这种在原有基础上稍加变化的新形式,在当时就是时髦的新潮装。
清末流行衣袖里面装假袖口,少时一、二幅,多时二、三幅。这种装束,一则为了显示身份和富有;二则为加强旗装封闭形式的风格特色。假袖口不但用料考究,装饰布局也追求与旗袍相同,由此整体服饰更增加了华丽的效果,也加强了装饰的层次感。假袖口一层层连接起来,显现出窄袖的修长感觉。
宣统至民国初年:这个时期妇女的衫裤比光绪未年更窄小,衣领却增高,甚至可以掩住面颊,如同马鞍形状。这个时期的镶滚装饰较前简单得多,但襟前仍然系挂装饰物。
清代女子服装,有公服、礼服和常服。公服是自皇后至七品命妇规定的服制;礼服在民间指的是吉服或丧服。婚丧嫁娶及寿日的衣服,宫廷中是按命妇的品级规定的;常服形式多,变化服用也自由得多。
常服
从《大清会典》和《大清通礼》的记载中得知,妇女日常用衣有严格规定,并受法律限制。当然由于它不受品级约束,因此相比之下服式种类较多。穿着起来也随意得多。只是对奴仆、优伶、皂隶限制不得使用丝、绢、纱、绫、缎、绸和罗等档次较高的原料制衣,也不得使用细皮、细毛和石青色原料制衣,不得随便使用珠、翠、金、银、宝石等贵重的装饰品,只能使用葛布、梭布、毛褐、茧绸、貉皮和羊皮等较粗质地的低级原料。在当时如出现“流行服装”,则首先在贵族中间穿着,在帝制统治时期,人们的衣妆不轻易改变,至于“奇装异服”就更不允许存在了。
明代较多使用的纽扣,主要用在礼服上,常服很少使用,明末时才有所普及。满人入关后开始普遍使用纽扣,成为制衣的必备之物。民间用纽扣是受八旗兵的甲衣影响,同时也受到国外商品输入的影响,因此逐渐在衣服的领边和襟边普遍使用。明代以前衣领大多是交领、对领和圆领、自清代旗装用纽扣以后,衣领的形状开始发生明显的变化。出现了清代以前从未有过的立领、襟边不外露,内衫也与前不同,大镶大滚的工艺边饰更是不一般,因而对裁剪缝纫技术也有了更高的要求。
古代服装十分崇尚“官样”和“内家样”,一般出新样都首先来自这些式样。乾隆以后,由于通商口岸开始有了商品的交流,使得新材料新花样慢慢出现,两广和苏杭一带成为“时式新装”的发源地;道光之后花样愈出愈新,但是新时兴的服装式样虽多,却只能在贵族之间流行,平民不能随意模仿。
自乾隆、嘉庆以后,不少旗女仿效汉服,在原来窄长的衣衫外面加上宽大袖子的马褂,或加宽衫袍的衣袖,并学缠足等陋习,引起仁宗和宣宗动怒,连续下谕禁止,并申明满洲八旗、蒙古、汉军督统、副督统随时详查。违者治罪,一并严惩绝不宽大。[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