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文
(24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宋太祖留下祖训:“与士大夫治天下”,“不杀士大夫及言事者”。古代唯宋朝有此家法。宋真宗亲自写手诏,立宠爱的刘氏为贵妃,派人送给宰相李沆颁布,李沆看后,居然当着使者的面,用烛火将诏书烧了,并让回话:“就说李沆认为不可”,真宗只得收回成命。……在北宋,御史台和谏院合称“台谏”,是中央最主要的监察机构;官员并称“言官”。台谏官直接参与决策、批评政事,既牵制宰相、又约束皇帝。但台谏官的选择和去留由皇帝亲自决定。……两宋共有134位宰相,其中有123人出身科举,
涌现出一批学者型官员。
——摘编自任世江《高中历史必修课程专题解析》
材料二 政治恩赐制是中世纪及近代英国任用官员的主要方式,表现为政府官员不是通过考试,而是君主以恩赐方式将宫廷及政府官职授予其信任的贵族。……到了18世纪末,由于“恩赐制”的影响,文官系统相当紊乱:1786年,海军部财务处长官和陆军部主计处长官每年分别花费500镑和1000镑雇人代职,官俸剩余部分留作己用。……最显荒唐的是一批领取干薪者的存在。他们虚领职衔,无所事事,按时支薪,不愁衣食,是典型的寄生者。18世纪30年代,第一任内阁首相沃尔的儿子尚在幼年,每年即可支取400年金。至1780年,有的审计官已有三十余年没有履行职守。……19世纪中后期,议会对文官体制进行全面整顿和根本性改革,建立了近代文官制度。
——摘编自阎照祥《英国政治制度史》
材料三 民国时期,现代的文官制度被引进中国。文官考试有一套极其严格的考试程序:如对褫夺公权,亏空公款,曾因脏私处罚有案,吸用鸦片或其它代用品的人则不允许其参加考试……如考官入闱,即考试院在举行文官考试时,先要聘请一些人为典试委员与襄试委员,这些委员在受命之日起立即启程赴任并住进考试院。在考试期间要断绝一切交际应酬及函电往来,就如同禁闭,一直到考试完毕,出闱以后才恢复自由。入闱期间食宿均在其中。室外、院内警卫森严……监试委员套之任务是监督保证考试的公正严密,纠举徇私舞弊。……试卷之弥封,弥封册号之弥封保管,试题之交出发给,试卷之点收及封送,弥封之拆去与对号,应试人总成绩之审查,及格人员之榜示,都要在监试委员监视之下为之。
——摘编自史新恒《民国时期文官群体初探》
(l)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宋代文官政治的特点。(8分)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19世纪中期英国近代文官制度建立的原因。(10分)
(3)根据材料三,指出民国时期文官考试制度的进步性。(6分)
题型:未知 难度:其他题型
答案
(1)特点:皇帝重视文人;对君权形成一定制约;参与决策和纳谏;削弱相权,维护皇权;官员文化素质较高。(8分,答出其中4点即可。)
(2)原因:官员选拔方式落后,封建特权色彩浓厚;官僚体系紊乱,腐败现象严重,办事效率低下;工业革命的开展;工业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力量的壮大;代议制的发展和完善;启蒙思想和近代科学的发展;中国科举制的影响。(10分,答出其中5点即可。)
(3)进步性:有利于公平公正;防止徇私舞弊和官场腐败;有助于提高官员素质;推动中国近代政治民主化。(6分,答出其中3点即可)
解析
(1)特点依据材料一的信息来概括即可,根据分值可以判断出4个要点,注意划分材料层次,获取有效信息,从材料一中的信息可以归纳出以下几个要点:宋太祖留下祖训:重视文人、宋真宗诏书被拒:对君权的制约、御史台和谏官主监察和参与决策、谏官牵制宰相和升降取决于皇帝、学者型官员为主:官员素质较高。
(2)原因依据材料二来归纳,并结合时间“19世纪中期”,联系所学知识来分析归纳,从材料二中“到了18世纪末,由于“恩赐制”的影响,文官系统相当紊乱”“ 官俸剩余部分留作己用。……最显荒唐的是一批领取干薪者的存在”的信息来概括归纳;再结合19世纪中期的经济、政治和思想等史实来分析归纳如工业革命的影响,工业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阶级的壮大,19世纪中期代议制的完善,启蒙思想、中国文官制度的影响等等。
(3)进步性从材料三中的史实中归纳其进步作用,注意寻找材料三中的有效信息,对选拔官员有严格的考试程序,排除素质低下者进入文官系统,这有助于提高官员素质;对考官有严格的规定,在考试期间如同禁闭,有利于防止徇私舞弊和官场腐败;监试委员监督保证考试的公正严密,有利于公平公正;再从宏观角度来归纳可得出推动了中国近代政治民主化。
考点
据考高分专家说,试题“(24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材料一.....”主要考查你对 [三省六部制的发展 ]考点的理解。
三省六部制的发展
三省六部制概念:
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它确立于隋朝,此后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袭未改;对于三省制,其中尚书省形成于东汉(时称尚书台);中书省和门下省形成于三国时,目的在于分割和限制尚书省的权力。在发展过程中,组织形式和权力各有演变,至隋,才整齐划一为三省六部,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审核与贯彻执行。
三省:
从唐朝开始正式设立的中央政权体系,分别为:
尚书省——最高行政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重要政令;
门下省——审议机构,负责审核政令;
中书省——决策机构,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的诏令。
中书省主要负责与皇帝讨论法案的起草,草拟皇帝诏令。门下省负责审查诏令内容,并根据情况退回给中书省。这两个部门是决策机构,通过审查的法令交由尚书省执行。
六部:
尚书省下设有六部,分别为:
吏部:负责考核、任免四品以下官员
户部:负责财政、国库
礼部:负责贡举、祭祀、典礼
兵部:负责军事
刑部:负责司法、审计事务。具体审判另有大理寺负责。重大案件组织刑部、御史台、大理寺会审。谓三司审。
工部:负责工程建设
中书省长官在隋朝称为内史令,唐朝称为中书令,副职称中书侍郎。门下省长官在隋朝称为纳言,唐朝改叫侍中,门下侍郎副之。尚书省长官称为尚书令,尚书仆射副之。但由于唐太宗在即帝位前曾担任这个职务,因此在唐朝此后的时期,这个官职轻易不授,而以尚书仆射为尚书省长官。唯安史之乱后,郭子仪有大功于唐室,无官以宠之,遂授尚书令。另朱温篡逆前亦自称之。中书省内设中书舍人若干,掌草拟诏命。门下省内设给事中、散骑常侍、谏议大夫、起居郎、拾遗等官,掌规谏。尚书省下设左右丞,分管六部。六部的长官都称为尚书。
三省之中,尚书令、仆射位高,为人臣之极而无实权。实际行使相权的是中书、门下两省大臣。
三省六部制与近代西方三权分立制度的异同;
唐朝的三省六部制与近代西方社会的三权分立政治体制有一定的相似性,如都是通过分权实现权力之间的监督与牵制;但其实质是根本不同的,三权分立的目的在于限制君主专制,而三省六部制的根本目的在于分散相权,加强皇权专制。
三省六部制的发展:
1、秦朝:
秦朝在少府下设尚书,主管典籍,为后世尚书省的发端。
2、汉朝:
汉武帝夺外朝(以丞相为主的正式的政府机关)权,设立以大将军为首的内朝,专门处理军国大事。以原属少府的尚书以及中书谒者来转达表章,沟通内外朝,为后世尚书省的发端。东汉时设置尚书台,统领百官政事,长官称尚书令。但是此时的尚书台在体制上仍然属于少府序列,官品低微,所以另派大将军、大司马、太傅以录尚书事的名义秉政。东汉末设侍中寺,为皇帝的侍从、顾问机构。置侍中、散骑常侍等官,多以卓有学识的士人充任,为一时清选。
3、魏晋南北朝:
三国曹操自任丞相,移原隶少府的尚书吏部曹、选部曹等尚书诸曹为丞相属官,将汉武帝建立的内朝转为外朝官署,这是尚书省建立的开端。按:东汉时虽有尚书台、已经成为处理政务的主要机关,但毕竟是隶属于内廷的官署,不能说是国家的正式政务机关。曹丕以尚书诸曹权力过大,遂以曹操设立的专门处理机密文书的秘书省为基础另设中书省,掌管机要,起草和发布诏令。置中书监、令各一人,以中书监为长官。南北朝时侍中、散骑常侍的权力逐渐扩大。北朝则政出门下,成为中央政治机构的重心。晋代,正式有门下省的建制。
4、隋:
隋朝建立后,将北周仿照周礼设立的官爵制度废除,设立了以三省六部制为主体的中央官僚体系。隋设尚书、门下、内史、秘书、内侍五省,秘书省类似于后来的馆阁,内侍省则是一个专门的宦官机构,主持中央政权的就是尚书、门下、内史三省。三省互相牵制,共同向皇帝负责。其中,决策者为内史省,长官称内史令;审议者是门下省,长官称纳言;处理日常政务的机构是尚书省、置尚书令、左右仆射各一人,下设吏、礼、兵、度支(后改称民部)、都官(后改称刑部)、工六部。隋朝,三省长官均为相职,同时,三公、三师也参预朝政,也是宰相。
5、唐:
唐代三省制的特点是在建立不久就向二省、一省转变。这种变化的动因在于皇权对于相权的控制、以及提高行政效率。首先、为了控制相权,皇帝逐渐使用一些资历较轻的官员参预朝政,实际行使宰相的权力,但是由于没有宰相崇高的体制,所以便于控制。渐渐的,中书令、侍中、尚书令以及左右仆射这些宰相职务已经变成了一个崇高的虚衔,而真正的宰相却成为一种临时性质的职务,这符合从汉代开始的相权不断下降的规律。唐代以三省首长“品位既崇,不欲轻以授人,故常以他官居宰相职,而假以他名。”(《新唐书》卷46《百官志》)主要有“平章事”和“同中书门下三品”等。唐太宗贞观八年,仆射李靖因病辞去宰相职务,太宗不同意,要求他“疾小瘳,三两日一至中书门下平章事。”“平章事”之名始于此。唐高宗永淳元年,始以某官(黄门侍郎郭待举、兵部侍郎岑长倩)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衔者为宰相。长兴四年为避讳(慕容延钊父名章),曾改为“同中书门下二品”,因为尚书仆射是职事官从二品。贞观十七年,萧瑀、李绩并“同中书门下三品”,因为侍中、中书令是正三品,“同中书门下三品”之名始于此。高宗以后,宰相必须加“同中书门下三品”之衔,否则即使担任中书令也不能称为宰相,品位高者亦如此(有三公、三师头衔的除外)。三省合署议事、办公,三省职能逐渐趋向混同合一。三省分权,势必造成相互扯皮、效率低下等弊端。为了三省之间协调行动,三省首长定期在门下省的政事堂议事。自武德年间开始,中书、门下集议于政事堂,政事堂设于门下省。(《通典》:“旧制,宰相常于门下省议事,谓之政事堂。”)。唐高宗永淳年间,“裴炎自侍中迁中书令,乃徙政事堂于中书省。”由此,确立了中书省的中心地位。开元十一年,中书令张说奏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政事堂印也改为中书门下印,且于其后分列吏、枢机、兵、户、刑礼五房。从此,中书门下正式成为宰相的办事机构。尚书省在唐代一度改称文昌台、都台、中台,旋复旧称。中书省在唐代一度改称西台、凤阁、紫微省,旋复旧称。门下省在唐代一度改称东台、鸾台、黄门省等,旋复旧称。
6、宋:
在宋代,虽然三省名义始终存在,但是已经混同为一省。同时由于枢密院、三司的设立,宰相的军权、财权被剥夺,三省制度名存实亡。宋代官制“有官、有职、有差遣:官以寓禄秩、叙位著,职以待文学之选,而别为差遣以治内外之事。其次又有阶、有勋、有爵。故士人以登台阁、升禁从为显宦,而不以官之迟速为荣滞;以差遣要剧为贵途,而不以阶、勋、爵邑有无为轻重。”(《宋史》卷一六一《职官志》)。不但宰相为临时职务,天下无官不为临时职务,至于“非奉别敕,不得治本官事”。按《宋会要·职官》“中书令,侍中,及丞郎以上至三师、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并为正宰相。”但实际上,有以侍中衔出任宰相职务的现象、却没有以中书令衔出任为宰相者,中书令与尚书令一样,都是荣誉头衔。其他皆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拜相。(《古今源流至论》后集卷二《三省》:“国初三省长官第为空名,惟侍中有真拜者。”)宋代通常二相并任,较唐朝时少了许多。也有独相一人或三相并置的。三相并置时,以昭文馆大学士为首相,次相监修国史,末相兼集贤殿大学士。二相并任的,首相并兼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神宗元丰改制时,尽废差遣职。以三省长官任宰相,诸官均以本官治事。以尚书令、中书令、侍中,官高不便轻授。遂以尚书左、右仆射为宰相。左仆射例兼门下侍郎,为门下省长官;右仆射例兼中书侍郎,为中书省长官。政和二年,废尚书令,改侍中为左辅、中书令为右弼,皆虚其位;并改左仆射为太宰,右仆射为少宰,仍兼中书、门下两省侍郎。靖康元年,复以尚书左、右仆射为宰相,三省长官名称皆依元丰官制。南渡后,凡事力图复太祖、太宗旧制。建炎三年,尚书左、右仆射皆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并中书与门下二省为中书门下。孝宗干道八年,改尚书左、右仆射为左、右丞相,废侍中、中书令、尚书令虚称,遂为定制。
7、元:
元代以中书省总领百官,与枢密院、御史台分掌政、军、监察三权,尚书省时置时废、门下省不复置,故中书省较前代尤为重要。
8、明:
明初不设中书令,仍以中书省统六部,长官称左右丞相。太祖洪武十三年,诛胡惟庸,废中书省与丞相,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至此,三省六部制的三省彻底废止。
9、清:
清沿明制,以六部尚书任天下事,其上先后有议政王大臣会议、上书房、军机处。
三省六部制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