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分类:
子分类:
返回
名师互学网用户登录
快速导航关闭
当前搜索
当前分类
子分类
实用工具
热门搜索
名师互学网 > 医护 > 医学论文

结直肠癌临床诊断中粪便隐血及肿瘤标志物联合检验

结直肠癌临床诊断中粪便隐血及肿瘤标志物联合检验

赵香

【摘 要】目的:评价粪便隐血和肿瘤标志物联合检验用于结直肠癌临床诊断的应用价值。方法:选取高度怀疑为结直肠癌的38例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对本组患者实施粪便隐血检验和肿瘤标志物(CA199、CEA)检验。将病理结果作为金标准,统计并比较粪便隐血、肿瘤标志物单一检验、联合检验诊断结直肠癌的敏感性、特异性和准确性。结果:粪便隐血、肿瘤标志物联合检验诊断结直肠的敏感性、特异性和准确性均较两者单一检验诊断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结直肠癌临床诊断中,粪便隐血和肿瘤标志物联合检验,可进一步提高疾病诊断准确率。

【关键词】结直肠癌;粪便隐血;肿瘤标志物

【中图分类号】R7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783(2020)01-03--01

结直肠癌为最常见的肠道恶性肿瘤疾病,发病早期确诊,及时接受治疗多能获得良好预后。但由于多数结直肠癌患者发病早期的临床症状不明显,较易造成疾病的延误治疗,难以获得理想的预后[1]。因此,有必要探索能够提高结直肠癌早期确诊率的诊断方法。本研究对粪便隐血和肿瘤标志物联合检验在结直肠癌临床诊断中的应用价值进行评价,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纳入我院2017年12月至2018年9月来我院就诊、高度怀疑为结直肠癌的38例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本组患者中,男23例,女15例,年龄38~71岁,平均(56.89±4.03)岁,均在知晓研究目的和方法后自愿参与研究。

1.2 方法

粪便隐血:采集每例患者2份粪便标本,采用便隐血胶体金检测纸进行检验,检验操作严格按照检测纸说明书进行,2份标本检验结果均为阳性者判定最终检验结果为阳性。

肿瘤标志物:采集患者清晨空腹静脉血2ml,分离血清,使用全自动电化学发光仪检测患者血清CA199(糖类抗原199)、CEA(癌胚抗原)。血清CA199标准值参考范围为0~35g/L,CEA标准值参考范围为0~5μg/L。

1.3 观察指标

比较粪便隐血、肿瘤标志物单一检验、联合检验诊断结直肠癌的敏感性、特异性和准确性。

敏感性:实际为阳性且被试验诊断方法诊断为阳性的概率。

特异性:实际为阴性且被试验诊断方法诊断为阴性的概率。

准确性:试验诊断方法诊断结果与病理结果的符合率。

1.4 统计学方法

应用SPSS21.0进行数据处理,采用%描述计数资料,差异采用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判定标准。

2 结果

2.138例患者的病理诊断结果

38例患者中,共31例患者被诊断为结直肠癌,其余7例患者中,2例患者病理结果为肠结核,5例患者病理结果为局限性结肠炎。

2.2 粪便隐血、肿瘤标志物单一检验、联合检验诊断结直肠癌的敏感性、特异性和准确性比较

粪便隐血、肿瘤标志物联合检验诊断结直肠癌的敏感性、特异性和准确性均高于两者单一检验,统计学处理显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3 讨论

伴随着临床检验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检验指标在疾病临床诊断中得到应用。肿瘤标志物为研究学者通过不断实践发现的能够反映肿瘤发生、发展、检测肿瘤治疗反应的一类物质,现阶段被广泛应用于各种恶性肿瘤疾病的诊断[2]。CA199、CEA为临床诊断结直肠癌的常用肿瘤标志物,除此之外,结直肠癌患者多有便血表现,故粪便隐血也在结直肠癌临床诊断中有较广泛的应用[3]。早期两者多单一检验应用。本研究探讨两者联合检验的诊断价值,结果显示两者联合检验诊断结直肠癌的敏感性、特异性、准确性均较单一检验高。分析原因主要为联合检验可发现患者更多系统的病理表现,为疾病诊断提供更多参考依据。

综上所述,粪便隐血和肿瘤标志物联合检验用于结直肠癌的临床诊断,可获取更多疾病诊断信息,有利于实现疾病的早期確诊,减少疾病漏诊和误诊,具有推广应用价值。

参考文献:

曹志华.联合检验粪便及肿瘤标志物在结、直肠癌中的诊断价值分析[J].中国医药指南,2017,15(25):43.

黄广武.粪便隐血及肿瘤标志物联合检验在诊断结直肠癌中的临床价值[J].当代医药论丛,2018,16(02):175-177.

王磊.联合检验粪便及肿瘤标志物在结、直肠癌诊治中的价值[J].中国医药指南,2018,16(14):120-121.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 www.mshxw.com
本文地址:https://www.mshxw.com/yihu/318838.html
我们一直用心在做
关于我们 文章归档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c)2021-2022 MSHXW.COM

ICP备案号:晋ICP备202100324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