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余某,现年35岁,2015年药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到甲省丙市人民医院药剂科工作。2018年经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药师资格。2018年,碍于情面利用自己的证件替亲戚李某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执业药师注册证》,并担任药店负责人,但不参与实际经营。2019年1月,因酒后驾车被罚款,并暂扣驾驶证1个月。2019年5月22日,丙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飞行检查中发现该药店执业药师“挂证”行为,并予以处罚。同时,还查获该药店故意销售的假药“筋骨丹”300瓶和“喘立消丸”400瓶,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题目:关于药店销倍假药,余某对此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是()
【正确答案:C】
考查假药的刑事责任。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处罚,故答案为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