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及解析:学校应该收这5名学生。学校有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的义务,即学校不得侵犯受教育者的受教育权。《教育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为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规定,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与其他未成年人享有同等权利,学校应该予以保护。另外,这5名学生犯罪时未满18周岁,属于未成年人,按照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对于品行有缺点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也不得随意开除。因此,学校应该收这5名学生,在他们学习期间,不得歧视,而是耐心进行引导和教育。该材料涉及的知识点包括法律法规常识、德育、教育与环境的关系等方面。在作答时,可根据要求就单一方面知识点展开论述,也可将几个方面结合起来综合分析。对应试者的知识掌握和综合运用能力要求较高。属于能力拓展延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