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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20年下半年自考转考具体申请时间

辽宁2020年下半年自考转考具体申请时间

很多考生由于一些特殊的原因需要办理自考转考,但是办理转考也是需要在规定时间才能申请的,那么今年辽宁省下半年的转考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呢?

2020年辽宁下半年自考转考时间安排

①考生申请转出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至8月14日,省市审核时间为2020年8月15日至8月18日,转出网上确认时间为2020年8月20日至8月24日,转出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0年8月28日后。

②外省考生转入信息省审核时间为2020年9月11日至9月13日,转入信息查询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至9月18日,转入信息网上确认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至9月18日,2016年以前(不含2016年)申请转入的外省考生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申请转入确认的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至9月18日,转入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后。

辽宁省2020下半年自考转考申请流程

从2020年上半年起,转考确认工作全部实行网上远程确认。

①申请转出报名

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考生通过身份证号、姓名、准考证号进行转考申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查看转考申请的审批情况,当审批状态为“审批通过”时,考生需要核对考生转出的考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网上确认”按钮。

考生在网上转出确认时需提前准备考生本人身份证电子照片和考生本人近期免冠人像电子照片。照片要求: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得小于20K,不得大于1M。网上确认页面需要考生上传考生本人身份证电子照片,上传完成后等待系统比对结果,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转出确认;比对不通过时,需要考生再次上传考生本人近期免冠人像电子照片,上传完成后等待系统比对结果,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转出确认,比对不通过的考生,须按照页面提示信息进行下一步的转出确认。

申请转出的考生逾期未进行网上远程确认,根据考试中心及我省有关规定,将把相应的电子档案退至转出地;已经进行网上远程确认的考生可在2020年8月28日以后,通过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确认自己转入地的考籍信息。

②外省考生转入报名

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考生通过身份证号、姓名、准考证号进行转入信息的查询和确认。考生可点击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中的“温馨提示”里《辽宁省自学考试外省转入考生网上远程确认操作说明》查看具体操作说明。

申请转入的外省考生逾期未进行网上远程确认,根据考试中心有关规定,将把相应的电子档案退至转出地;已经进行网上远程确认的考生可在2020年12月1日以后,通过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确认自己的转入考籍信息。

2016年以前(不含2016年)申请转入的外省考生须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我省准考证、外省准考证及转考单等材料拍照上传到指定邮箱,同时将联系方式(包括姓名、邮政编码、地址和联系电话)一并上传。经我办审核合格的转入确认单通过EMS邮寄给考生。联系电话:024-86157035。邮箱:CJZM86157035@163.com。

辽宁省自学考试报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报考对象是我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教考试〔2009〕1号)。申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专升本)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审核该学历的依据为《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办法》教试中心函〔2014〕138号)。2019年上半年起,报考自学考试法学类专业的新生,不具备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关于自学考试法学类专业有关事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8〕150号)。

专升本专业的限制报考条件:

1.护理学专业限护理学专业专科毕业且目前在岗的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护理专业人员、护理教师及护理干部报考(《、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其中中国医科大学暂不接纳新生报考,实践环节考核只接收已在该校取得一科及以上实践环节考核合格成绩的考生报考。

2.药学专业限具有医学类、药学类等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的学员报考(《、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

3.中药学专业限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中药学、中医学类及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其他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人员也可报考(《、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

4.公安管理专业限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专业专科毕业的在职公安干警(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民警)和武装警察报考(《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公安管理专业、刑事侦察专业本科和组织公安干警参加学习的通知》考委〔199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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