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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下半年四川自学考试转考要求

2019年下半年四川自学考试转考要求

四川自学考试转考受理时间为8月26-9月6日,其中省际转考截止时间为8月30日下午5:00。

四川自学考试转考要求

省际电子转考

省际电子转考是指自学考试在籍考生离开原报考省(区、市),将考籍电子档案转移到其他省(区、市),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一)考籍转出

1.转出要求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符合下列要求的,可申请办理考籍转出手续:

(1)考生应取得拟转入省(区、市)考籍;

(2)考生应在我省取得一门或一门以上统考课程合格成绩;

(3)我省同一准考证下的考籍只能转出到同一个省(区、市);

(4)考籍转出成功的考生须在转入省(区、市)受理考籍转入申请时间内,按照转入省(区、市)的相关规定办理转入确认手续。

2.以下情况不得转出:

(1)考生提供的转入省(区、市)考籍信息与我省不一致;

(2)我省考籍基本信息(含照片)不全或有误,考试信息中在2016年里所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未采集笔迹信息的;

(3)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暂停考试或者延迟毕业期间;

(4)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申请办理毕业证书;

(5)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

(6)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

(7)毕业论文成绩;

(8)不属于国家统一编码的课程;

(9)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转入课程已经办理了转免考的。

3.提交材料: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出登记表》(表5)3份;

(2)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转入地准考证原件或转入地在籍证明、课程成绩合格证书或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

(3)在2016年参加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需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笔迹采集卡》(表6)1份;

(4)《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出材料粘贴表》(表7)1份。

(二)考籍转入

1.转入要求

需将考籍转入我省并申请毕业的考生,应在符合下列要求的条件下,先在转出省办理考籍转出手续,再在我省申请办理考籍转入手续:

(1)考生已经取得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

(2)考生外省转入我省的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省(区、市)通过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3)转入考生应在受理免考及省际电子转考工作期间,到考籍注册地省(区、市)办理考籍转入申请手续确认转入专业及科目,并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入材料粘贴表》(表8);

(4)转考考生应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5)已在2016年以前成功办理外省考籍(纸质档案)转入的考生,按外省自考生免试类型办理课程免试,无需再办理考籍转入手续。

2.以下情况不得转入:

(1)转出省考籍基本信息与我省不匹配的;

(2)考生拟转入的原外省考试合格的课程与我省现有考试课程的名称和编码不一致的;

(3)毕业论文成绩、免考合格成绩、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

3.提交材料:

(1)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转入地准考证原件或转入地在籍证明、课程成绩合格证书或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

(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入材料粘贴表》1份;

自考的定义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Self-taught higher education examinations),简称自考,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自学考试是对社会人员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经过系统的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学位英语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授予成人学士学位。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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