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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办理自考免考提交材料地点

浙江舟山办理自考免考提交材料地点

近日浙江舟山教育考试院下发了今年自考免考的公告,下面让我们来看看今年办理免考需要将材料上交到哪里,本文由考高分网小编整理发布,仅供参考。

浙江舟山办理自考免考材料交到哪

县(区)时间地址联系电话
定海区11月22日定海城东街道颐景园路101号考试中心308室0580-8171729
普陀区11月21日普陀东港金城街90号考试中心305室0580-3028068
岱山县11月21日岱山县高亭镇育才路63号岱山县教育局6号楼二楼0580-4475679
嵊泗县11月21日嵊泗县菜园镇望海路265号东方海景城506室0580-5085101
浙江舟山自考免考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原件一份)”

考生网上申请登记后自行下载打印《申请免考登记表》。

2.“本人毕业(肄业、退学)课程成绩表(原件一份)”

由原毕业(或就读)学校或考生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或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出具的签有“此件复自(摘自)XXX同志档案(毕业证书)”字样的成绩证明原件。成绩证明应注明原所学课程名称、学分、学时数、考试成绩。

3.“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

2002年及以后毕业生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核验后返还考生)。

4.“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

2002年以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核验后返还考生)。

5.“肄业生、退学生学历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

肄业生、退学生学历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核验后返还考生)。

6.“该毕业证书国家是否承认学历的证明(原件一份)”

外省各类成人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上无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验印者,还须提交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关于该毕业证书国家是否承认学历的证明原件。

浙江自考免考条件有哪些

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我们可以获知浙江自考免考条件为:

各类高等学校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各类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本科肄业生、退学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继续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科专业者,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专科专业,可免考能代表其原所学专业性质的公共基础课。如汉语言文学、数学、物理、英语等专业毕业生,分别可免考“大学语文”、“高等数学(一)”、“物理(工)”、“英语(一)”、“英语(二)”等课程。

申请免考“英语(一)”须具有高校在校期间2个学期(含)以上英语合格成绩,申请免考“英语(二)”须具有高校在校期间3个学期(含)以上英语合格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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